探索“三建议”协同机制 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作者:张锦艳 王新荣 陈学梅 编辑:白丹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11
近年来,云南省镇康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地区实际,以制度创新为引领,以实践探索为抓手,以协同联动为支撑,探索构建人大代表建议与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转化贯通协同机制(以下简称“三建议”协同机制),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供了有益探索。
制度创新
构建“三建议”协同机制
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履行人大监督职能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探索强化人大监督促进国家法律法规在辖区有效实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对标《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部分省市区试点推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方案》等,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带着问题论证、探索镇康实践。2024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大代表建议与司法建议双向转化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转化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就信息共享、衔接机制、成果运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从制度层面构建了“三建议”协同机制的“四梁八柱”:一是确立了“依法依规、协同高效、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二是明确了建议转化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情形;三是规范了建议转化的程序流程和工作要求;四是建立了建议办理的跟踪督办机制。通过系统性、协同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制度设计,为“三建议”协同机制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实践探索
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为保障“三建议”协同机制的有效落实,镇康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紧密的工作协同机制,形成了“双向互动、闭环运行”的工作模式。
建立“司法检察建议转人大代表建议”机制。镇康县人民法院、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分工负责,注重发现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线索。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通过类案分析、司法大数据研判等方式,及时发现涉及行政管理、公共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中,通过专项监督、实地调查等方式,主动发现需要从制度层面解决的问题。对于这些线索,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时移送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这些线索进行深入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了解问题实质,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代表建议,推动问题在更高层面得到解决。
建立“人大代表建议转司法检察建议”机制。人大代表在收集社情民意和开展专题调研时,通过代表联络站(室)、专题调研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线索后,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整改落实。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关于加强文化娱乐场所行政监管”“关于加强水源地保护”两件代表建议依法转化为检察建议;将“关于加强非法采矿监管”“关于规范婚姻登记业务衔接”两件司法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深化协同
助力县域社会治理
建立日常协调机制。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衔接转化工作,督促县人民法院协同推进,每半年召开1次协商推进会,每年召开1次情况通报会,互通情况,督促落实。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与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建立线下联络机制。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在人大代表联络室设立司法建议、监察建议联络点,多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对衔接转化取得社会成效的人大代表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开展专题宣传,拓宽线索收集面,推动将社会治理融入人大监督、法律监督,不断增强社会法治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效能。
建立成果报告机制。县人大常委会定期组织衔接转化工作会商研究,通报机制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分析研究解决监督中的共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将衔接转化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报告内容,以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理助力县域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