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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福泉人大以“四建四有”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 畅通民意直通车

作者:王家梁 张懋磊 编辑:林娜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5-08-15

为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民意直通车”作用,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大常委会以“四建四有”为总抓手,全面推进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通过健全机制、建强队伍、夯实阵地、完善保障,切实提升立法意见征集质效,让立法更接地气、更聚民智。

建强制度体系,确保“运行有规范”

制度是工作的基石。福泉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牵头,按行业划分为7个立法联系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省、州立法项目意见征集、法律法规执行调研等工作。通过细化各工作站在立法意见征集、法治宣传、社情民意反馈等方面的职责清单,明确联络员与法律顾问岗位责任,确保“权责清晰、分工有序”。

在此基础上,出台《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站工作职责》等制度,统一工作台账模板,并按站点工作量给予经费补助,各工作站同步制定配套细则,形成“市级统筹+站点落实”的规范化运行体系。

建优骨干队伍,确保“履职有力量”

“立法意见质量好不好,队伍是关键。”福泉市人大常委会从村(居)、行业协会、网格单元中遴选责任心强、具备法律素养或行业经验的人员担任联络员,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队伍覆盖广泛、结构合理。同时,选聘38名法学、环保等领域专业人才组建专家库,为立法意见征集提供“专业把关”。

2023年以来,通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队伍能力,专家库成员开展法律宣讲110余场次,各工作站组织法治宣传150余场,化解矛盾纠纷260余起,实现“专业力量+基层声音”有机融合。

建实阵地平台,确保“活动有载体”

为让群众“零距离”参与立法,福泉市构建“固定+流动”服务网络:6个工作站均配备标准化办公场所,设置意见征集箱、电子显示屏,打造集“立法意见征集、法治宣传、民意联络”于一体的实体平台,并与人大代表联络站融合共建,让立法联系点扎根代表履职日常。

创新设立流动站点,在社区、学校、集市等人流密集区开展“点对点”意见征集,针对物业管理、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立法项目,深入一线听取群众“原汁原味”的建议,有效扩大参与覆盖面。

建好长效机制,确保“作用有保障”

从“有没有”到“好不好”,长效机制是核心。福泉市人大建立“征集—整理—上报—反馈”闭环管理流程,确保每条意见可溯可查;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乡镇(街道)、司法所等部门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对工作站定期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予以经费倾斜和评优激励;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

自建设以来,福泉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累计召开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集会278次,收集意见建议1028条,经梳理上报464条,其中70条被立法机关吸纳采用,为《贵州省消防条例》《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规完善提供了“基层智慧”。

下一步,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深化“四建四有”举措,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在规范化运行中提质增效,让更多“百姓声音”转化为立法实践,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生根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