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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新疆人大解读五部新地方性法规

作者:张琪 编辑:赵佳敏 来源:新疆人大 发布时间:2025-08-15

8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记者会,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5部法规进行解读,为法治新疆、平安新疆保驾护航。

记者会上,新疆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分别围绕立法、修法背景、内容及意义,详细介绍法规相关内容,推动法规全面贯彻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共七章六十五条,涵盖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要素环境、开放环境、法治环境和附则,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出台,将为新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筑牢法治根基,激发发展活力。

司法鉴定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新疆司法鉴定事业迈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条例》明确司法鉴定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程序,利于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条例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同样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对2006年5月修订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进行的一次全面修订。对妇女的政治、人身和人格、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益保障作了细化,为维护新疆各族妇女权益、推动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新疆人大常委会通过系统总结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最新规定,对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共五章七十六条,较原来的七十四条,新增 24条,删除22条,修改或合并43条。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助力进一步提升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效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已于8月7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规定则采用“小快灵”的立法形式,实现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从临时性整治向常态化法治治理的转变,有利于构建责任明确的制度体系,强化社会共治,形成多方联动机制,提升安全教育与应急能力,从而更好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为筑牢生命安全防护网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