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将11封立法建议采纳感谢信送到建议人手中
作者:潘从武 俞晓明 马子惠 编辑:林娜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5-08-22
“法律因民意而温暖,我们提出的建议能被立法机关采纳,是对我们基层立法联系点汇集民意、汇聚民智最有力的认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买合甫热提·哈力克在接过立法建议采纳感谢信后深有感触。
近日,11封立法建议采纳感谢信被送到建议人手中,这是昌吉州人大常委会首次向法规草案意见建议被采纳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感谢信。
同一天收到感谢信的还有昌吉州阜康市人大代表唐努尔·巴特力。在2022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期间,唐努尔·巴特力向阜康市博峰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了“网格化服务中心协助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公共服务”的建议。经阜康市人大常委会梳理后上报州人大常委会,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仔细研究后采纳了该条意见,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第八条内容中予以体现。
“社区老人办理社保业务常要跑多个部门,如果能够通过网格化服务整合资源,就能让群众少跑腿。”唐努尔·巴特力表示,今后将会更加关注自治州的立法工作,把更多来自基层群众的声音传递给立法机关。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窗口,昌吉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2018年在全州各县市选取8个单位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经过7年的建设运行,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扩容增加到14个,县市联络站增加到84个、信息采集员增加到570名,各项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和岗位职责基本健全规范,形成了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络站——信息采集员”为主干平台,州县乡三级联动、点线面三位一体、全覆盖的立法联系网络。
各联系点、县市联络站积极组织辖区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参与国家、自治区及州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将开门立法的“神经末梢”延伸到群众中。近三年共征求全国、区、州人大法规草案意见建议35件,收集意见建议272条。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在吸取其他地区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立法信息征求意见反馈机制,将“对于被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采纳的立法意见建议,应当给意见建议提出人颁发《感谢信》”纳入办法中,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参与立法意见征询的主动性,促进立法机关与基层立法联系点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动立法工作更贴近实际、凝聚民智、惠及民生。
“向立法建议被采纳人送出感谢信,是不断完善立法意见建议采纳激励机制的一次探索性举措。”昌吉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忠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发展实际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通过政策支持、颁发荣誉证书、推广典型经验等措施,不断巩固“有声音、有意见、有反馈、有激励”的法规意见征集全链条工作格局,持续推动立法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