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书写聚焦民生的地方立法答卷
作者: 编辑:赵佳敏 来源:广东人大 发布时间:2025-09-16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自2015年5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广东省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在佛山市委正确领导下,始终坚守为民初心,恪守立法为民、立法靠民、立法惠民理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8部、修改法规4部,建立健全立法制度14项,书写了一份用法治力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10年答卷。
佛山新城片区
坚持“立法为民”导向
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根基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制度机制体系。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并以制度建设保障立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佛山市先后发布了《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并以《佛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为基础,制定了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听证办法、论证办法和立法公开等14项立法管理制度,涵盖了立项、论证、评估、审议、清理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基地、项目库管理等关键环节,实现立法工作全流程规范运行,夯实了立法为民制度基础。
紧扣民生需求,科学规划立法项目。“法不察民情而立之,则不威。”佛山人大坚持发挥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在立项选择上呼应群众需求,紧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精选立法项目。在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过程中,采用广公开、深调研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证项目征集工作倾听民意、体现民情、集中民智。所通过的18部法规除了1部程序法规外,都是百姓所盼、社会所需、现实所急的民生领域法规,其中轨道交通等城乡建设与管理类法规7部,扬尘污染防治等生态文明类法规4部,历史建筑保护等历史文化保护类法规2部,多元解纷等基层治理类法规4部。
广开“立法靠民”言路
铺就满载民智民意的立法通途
坚持立法公开,畅通民众参与渠道。“开门立法”是佛山市立法工作的鲜明特征。每一部法规、每一轮审议,都通过《佛山日报》或佛山人大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向全市各区各部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基地和立法咨询专家等征求意见。探索“双联系”制度和“固定成员+征询单位+咨询专家”工作专班等制度,延伸立法征集意见触角,根据不同法规召开各种形式的立法调研会、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听取来自不同层面、不同视角、不同认知的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在佛山“数字人大”中加载立法意见征集模块,构建“线上+线下”意见征集双渠道,增强立法的基层民意支撑。佛山获得立法权后的“首法”——《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即通过“问卷调查+线上投票”的公开征集意见方式,在9个民生项目中遴选出的得票最多、呼声最高的项目。
“根系”向下贯通,建强民意“直通车”。佛山人大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支点,科学布局、优化提质,全市4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动态调整为11个,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络单位”为主干平台的工作网络。“站、点、办”融合模式获得省人大常委会肯定。不断推进联系点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凝聚立法共识,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2024年以来,全市各级人大依托各联系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00余次,收集立法意见1000多条,采纳意见20余条,为提升立法质量与效能、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有力支撑。
力促“立法惠民”实效
以法治托举民生温度的幸福愿景
破解治理难题,共享安全和谐。佛山人大出台并修订《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范业主大会筹备、公共收益管理,建立紧急维修制度,有效破解业委会成立难、收益监管难、维修落实难等问题,营造安全宜居环境。针对基层矛盾多发态势及利益诉求复杂化等基层矛盾纠纷治理现状,制定《佛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并融合“浦江经验”与“枫桥经验”,推动构建“一站式”化解平台,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同时与广州市协同制定《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立法保障跨区域轨道交通管理模式的一致性、管理养护的标准化、应急管理的协同性、行政处罚的统一性,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制度协同提供了“佛山样板”。
凝聚民心共识,共享文化传承。佛山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佛山市人大坚持文化保护导向,通过立法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出台的《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是广东省9个新获地方立法权城市的首部地方性法规,通过划定历史建筑核心保护区、编制保护图则等举措,有效遏制了破坏历史建筑等行为,有效推动文化传承与城市发展的和谐共生。“岭南天地”等20片历史文化街区、“碧江金楼”等218处历史建筑全部纳入规划保护,焕发新的时代活力。出台《佛山市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助力广府菜传承,推动餐饮产业和标准体系建设,有力提升了广府菜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累计培训超4.5万人次,发放技能证书超3.5万张,带动就业创业超6万人次。
强化权益保障,共享发展成果。面对佛山市即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的挑战,佛山人大制定《佛山市养老服务条例》,进一步整合优化有效政策,从规划用地、医养结合、智慧养老等多维度推进,构建具有佛山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出台《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完善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登记制度,加强非本市户籍人口服务管理,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在教育、公共就业、公共卫生、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守护绿水青山,共享生态福祉。佛山坚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立法推动蓝天绿水净土保卫战,妥善化解制造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矛盾,让蓝天绿水净土成为群众触手可及的普惠福祉。制定《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深入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定量化管理、信息化监控、资源化利用,有效解决佛山工业固体废物的废弃、分类、收集、转移、处置全链条监管问题,2024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申报总量首次突破600万吨大关,标志着固废管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治理”。制定《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小切口”立法针对性解决工程建设和排气污染突出问题,建立空气污染防治体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佛山市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从2018年的60微克/立方米逐步下降到2024年的37微克/立方米,下降了38.3%。制定《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和《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补齐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治理短板,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佛山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截至2024年底,佛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14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坚定不移地在地方立法实践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用立法攻坚民生“小事”、解决民心“大事”,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淬炼立法为民“真功夫”,涵养立法靠民“大智慧”,答好立法惠民“时代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再造一个新佛山”贡献立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