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化路径
作者:何丽 编辑:白丹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2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基层人大作为最贴近人民群众的人大工作机构,更是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用实际行动集民意民智、解民忧民盼、出真招实措,书写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基层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代表素质参差不齐。县乡人大代表是从人民群众中直接选举出来的,这充分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全面性。但县乡人大代表的素质水平、履职能力参差不齐,存在有的代表履职意识欠缺,履职能力薄弱;有的代表想做事,想帮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但不知道怎么去做,怎么去撰写高质量代表建议,不会履职。
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近几年,各地基层人大重视阵地建设,按照标准建设代表之家、乡镇代表工作站、村(社区)代表联络室等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旨在为基层人大代表搭建履职平台,畅通与选民沟通联系的渠道。然而个别地方建了阵地却不知怎么管、如何用,阵地的主体功能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有的虽然也用于组织代表活动,接待群众,但主题不突出、流于形式,作用和效果不明显。
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有成效,需要基层人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共同联动、互相配合。但部分群众由于自身能力素质或对之前向代表反映的问题解决结果不满意等原因,对参与本区域的社会治理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所以基层人大代表在调研、收集社情民意的过程中得不到有效支持,听不到真实声音。
基层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对策和建议
双管齐下,选优“代言人”。要把好代表“入口关”。基层人大要优化代表结构,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深入基层,做好宣传和指导,积极引导选民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当地德才兼备、群众基础好、能力较强的人员选出来作为代表候选人,对提出的候选人,基层人大要围绕政治条件、年龄条件和个人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注重体现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要练好代表履职“金刚钻”。加强培训,不断提升代表综合能力素质。培训内容选择上,重点要放在国家法律法规、人大工作相关业务知识上,让参训代表通过学习不仅清楚肩上的责任,更知道怎样依法依规履职。培训方式上,可采取邀请专家辅导、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多种方式,生动、形象地让人大代表全方位了解人大工作的流程、接待选民的方法、撰写议案建议的角度等,从而在任期内更好地履职,成为“有为代表”。
三个注重,打破“中梗阻”。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就要让代表能够真正代表选民的意愿,真正掌握选民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注重阵地建设,打造“说”的平台。基层人大要筹集资金,按照标准规范建好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代表联络室等阵地,为基层人大代表提供活动场所。阵地建好后,要积极组织代表、群众座谈交流,收集好意见建议,做好归纳整理,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注重作风转变,畅通“说”的渠道。作为基层人大代表,要把反映群众心声、表达群众诉求作为己任,大兴调研之风,认真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法,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宣传好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知识,了解他们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为更好履行代表职责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代表联络室要常态化开放,让其真正成为群众表达诉求的“民意窗”、联系代表与选民的“连心桥”、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宣传站”。注重机制建设,规范“联”的方法。基层人大要结合人大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代表活动制度等各项制度机制,规范人大代表的活动方式,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做事、用制度用权。同时,要健全完善代表评价考核机制,对代表的考核,不仅要由基层人大进行考核,也要由选民进行评价考核,对履职表现突出的代表进行通报表扬。
四个聚焦,解决“急难盼”。基层人大要结合职责定位、工作要求,以“实”的态度和作风为群众排忧愁、解难题。要聚焦工作重点。基层人大要紧紧围绕党委年度工作重点,结合人大工作职责和实际,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年度人大工作计划。工作开展过程中,要聚焦当地重点项目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等监督好政府工作,确保党委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始终。聚焦群众关注。基层人大直接面对群众,收集民情民意具有先天的优势,基层人大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要主动深入一线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要认真分析人大代表集中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研判,推动民生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聚焦责任压实。基层人大要高度重视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以及日常代表走访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的办理,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分类处理的方法,对于属于县、乡镇本级有关机关、组织职责范围的事项,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乡镇人大汇总并交有关单位处理,交办时明确办理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办理时限等要素,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要明确专人督促各职能部门按要求、按时限、按质量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督办重点要放在是否有具体举措、是否按时完成、是否认真进行面商答复,答复时是否虚心听取代表反馈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等,对能办理的,督促按时限高质量办理到位;对暂时不满足办理条件的,要求耐心予以解释;对直接不能办理的,要明确给予答复,并取得代表理解。聚焦问题解决。对各职能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和解决群众诉求进行科学评价,健全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指标、量化评价内容,客观公正反馈出办理的质量和效果。每年对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对办理态度不端正、办理结果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部门进行约谈和问责,以此提高各职能部门对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重要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