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 向“成效满意”深度转变
作者:李 纲 编辑:白丹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3
为解决代表建议办理“重答复轻落实”“代表被满意”等问题,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工作办法,实施代表建议办理“三四一”评价机制,即对承办单位建议办理答复、办理过程、办理质效三个重点,分别由人大代表、群众、乡镇(街道)人大(工委)、督办机构四个主体,进行一次性量化评价,促进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成效满意”深度转变。
聚焦三个重点
完善评价标准体系
巴南区人大常委会以建议办理答复质量、办理过程规范、办理质效成果为评价重点指标,分别占比40%、30%、30%,并设置详细的扣分细则,形成覆盖建议办理全周期的评价体系。一是聚焦办理答复质量。以答复函内容的完整性、针对性为核心评价指标,要求承办单位紧扣建议事项作出实质性回应,避免程式化、模糊化表述,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交代、条条有落实”。二是聚焦办理过程规范。将与代表的沟通互动作为过程管理的关键环节,重点评估沟通频次、面商深度及共识达成度,要求承办单位事前主动联系、事中深度面商、事后及时反馈,办理全过程与代表保持密切互动,充分听取代表建议初衷与改进意见,让代表真正深度参与。三是聚焦办理质效成果。综合考量建议落实情况的完整性、时效性及社会效应。对能够落实但未落实或未全部落实和不能落实事项未作解释或解释不清等情况,依据细则进行相应扣分,引导承办单位落实好每项措施和承诺事项。
融合四方主体
构建多元评价体系
巴南区人大常委会明确由人大代表、群众、乡镇(街道)人大(工委)、督办机构共同参与量化评分,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结果客观化。一是代表主导评价。作为建议提出者,从办理态度、方案合理性、落实成效等维度作出直观评价,以“第一视角”校准办理方向,确保建议办理不偏离初衷。二是群众参与评价。从建议办理的实效出发,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办理成效的“试金石”,通过群众评价真实反映办理成效,推动建议办理更贴近民生需求。三是乡镇(街道)人大(工委)协同评价。立足基层治理视角,评估承办单位与属地协同配合程度,保障办理工作“接地气、聚民智”。四是督办机构监督评价。从办理流程规范性、时限遵守情况、制度执行力度等层面实施全程监督评价,确保办理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推进。
实行量化评价
强化数字赋能支撑
每年12月15日前,巴南区人大常委会对当年每一件建议的办理实行百分制一次性量化评分。一是及时组织实施。每年11月提醒承办单位对每件建议上传办理过程情况反馈表;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对每件建议组织3名以上利益相关群众进行评价;督办机构与代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分,确保评价有序推进。二是科学设定权重。根据单位角色分类计算综合得分,仅有主办任务或仅有协办任务的单位,得分为承办建议得分的平均分;同时承担主、协办任务的单位,得分为主办件平均分的70%加协办件平均分的30%,另设置主办件超过10件和被确定为区领导重点督办建议的两个加分项,确保评价客观公正。三是优化系统功能。在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全渝通”系统上新增一次性量化评价功能模块,四方主体在线独立评分,系统按预设权重自动计算单个建议分数、承办单位总体得分及排名,实现评价数据的智能化处理与动态分析。
充分应用结果
健全办理激励机制
一是抓实结果通报。每年12月,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量化评价结果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并报告区委后,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全区通报,并作为重要指标纳入部分人大工作年度考核。二是突出加分激励。设置加分激励,承办重点督办建议且获“满意”评价的每件加2分,主办建议超10件且均获“满意”的加2分,有效激发办理内生动力,推动形成“多办好事、办好实事”的履职导向。三是深化典型引领。将建议办理工作量化评价结果作为评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报表扬单位的重要依据,形成“干得好、评得高、激励强”的正向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