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良法善治尽责 让法治浸润人心
作者:董王超 编辑:林娜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21
2023年1月,我当选河南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从当选的那一刻起,崇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便时时充满心中。我一直在基层政法一线工作,亲历和见证着新时代基层民主和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为此,我暗暗下定决心,为良法善治尽责,让法治浸润人心。
从内心深处坚定法治信仰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善治是法治的目标。参与立法工作是一项神圣职责,它关系到民生福祉,社会公平正义。
茶叶产业发展、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等我们身边的问题,就是我关注的对象。“要加强‘信阳毛尖’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要确保供水水压和水质”,2023年7月,作为罗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我主持召开罗山县政府立法工作座谈会,先后对《信阳市信阳毛尖茶保护条例(草案)》《信阳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研讨和会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10余条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我又走访部分茶农、茶企,征询群众的意见,提出“生产经营者使用‘信阳毛尖’地理标志商标时,应当维护商标信誉,不得损害商标合法权益”的建议,最终被采纳。
2023年4月,罗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报告,获得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程序科学规范、日常监管把控严格、风险研判机制健全等给予充分肯定,但也提出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注重与其他部门之间衔接配合等意见。这让我充分认识到要履行好人大代表职责,不仅要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抛弃经验主义,还要立足岗位职责认真接受监督,从内心深处增强对法治信仰的认同感。
这次经历,让我对每一件人大议案的审议更加用心,对每一项报告和法规草案的讨论更加从基层群众的角度来考虑。
用实际行动推进良法善治
当选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先后参与审议了80余部省本级法规和设区的市法规。在每一次审议中,我都坚持反映来自基层的声音。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所有的法律实施总结起来就是要实现良法善治,作为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法治建设实践就是在为良法善治尽责。
罗山县的“罗”字,意为结网捕鸟,当地自古就山清水秀,生态良好,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为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法治轨道,经过多方调研和论证,我主持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新法治护航机制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新高地。同时也向省人大递交了建立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的建议。
我多方呼吁协调,在全县范围内持续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普法宣传,组织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违法行为人及志愿者,在司法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修复生态的司法实践活动,持续擦亮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底色。
法治建设的重点在基层。在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中,我结合工作职责加大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抓示范引领锻造法治队伍
人大代表履职经历,不仅筑牢了我的法治信仰,更让我坚定了锻造法治事业钢铁队伍的决心。我深知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人大代表更不能坐而论道,要深入一线去服务群众、去调查研究、去为群众发声。
2020年起,有更多志同道合的同志加入罗山司法行政队伍,我挑选部分业务素质较好的人员组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全面参与处理和化解各类涉法案事件。团队的年轻同志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相互交流研讨,在基层法治建设一线实战和实践中迅速得到锤炼,很快成长为中坚骨干力量。
奉法者强则国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职责在肩、初心如磐,我要向七十余年来历届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用初心使命践行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信仰。征途漫漫唯有奋斗,作为基层政法队伍成长起来的人大代表,我要用实干讲好人大代表故事,用实干传播法治精神,用实干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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