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大:以法治力量护航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 编辑:赵佳敏 来源:云南人大 发布时间:2025-10-23
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通过精准立法、强化监督、创新机制等一系列举措,依法助力林下经济驶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楚雄州森林覆盖率62.09%,森林面积176.57万公顷,长期存在“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发展困境。对此,州人大常委会将林下经济立法作为突破口,2023年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专门立法,为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条例》针对林下经济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明确了林下经济的定义、范围和发展原则,规定了禁止利用的六类林地和发展林下经济应当遵守的九个方面规定,“对症下药”、务实管用,是“小切口”“小快灵”的成功立法实践。
《条例》突出地方特色,鼓励发展中(彝)药材、食(药)用菌等林下种植,林下生态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四大模式”,为林下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条例》同时严格资源保护,明确规定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调查野生道地药材等珍贵野生林下资源分布和储量,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物种灭绝。

为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州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让条例深入人心。同时,持续发挥监督职能,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文件,形成了包括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等在内的完善政策体系。
在人大监督推动下,楚雄州积极引进和大力培育林下经济市场经营主体,目前全州林下经济市场经营主体达585户、省级龙头企业11家。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建设各类林下经济产业示范基地,共建成总面积8.8万亩的林下经济基地528个,其中示范基地103个,让群众“学有标杆、干有样板”。
此外,各地积极探索“林地承包保育”“三产融合发展”等林下经济发展新模式,绘制出全州林下经济利用林地资源状况“一张图”,规划适宜发展林下种植和养殖地块6867个、面积212.73万亩,推广“包山育菌”253.5万亩。

2023年,楚雄州完成林草行业总产值416.91亿元,其中林下经济产值174.78亿元,占林草行业总产值的41.92%;2024年,全州林草行业总产值增长至528.55亿元,林下经济产值244.4亿元,占比提升至46.23%;2025年1至9月,预计完成林草行业总产值414.87亿元,其中林下经济产值236亿元,同比增长33.78%,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
《条例》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林下经济发展,还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通过规范林下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林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得益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