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理论实践>

关于提升基层人大监督质效的思考

作者:杨福新 编辑:白丹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24

人大监督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下面笔者就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工作质效谈几点认识。

精选议题是人大监督的切入点

精心选择议题是基层人大常委会增强监督实效的前提和保证,选好监督议题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的选题方向。要围绕党委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科学合理选择关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监督议题,做到与党委工作要求合拍,与“一府一委两院”重点工作合力,确保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关注民生。二是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选题机制。要拓宽选题渠道,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多渠道征集、认真梳理、反复推敲,充分吸纳群众呼声和愿望;要精准完善议题,适时走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听取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工作思路,与党委、政府进行密切沟通,广泛听取各方面对监督议题的意见建议,形成年度监督计划;要规范审批程序,由主任会议讨论完善后,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报经党委批准执行,确保监督议题符合党委的决策部署,有力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落地见效。三是突出科学合理连贯的选题原则。除法律规定外,每届任期一般不安排重复的议题、不涉及同一个部门,力求做到任期内监督全覆盖,但对群众反映强烈且在一定时期内又没有解决好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适时采取专题视察、专题询问或者质询等方式连续开展跟踪监督,直至问题得到有效落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调查研究是人大监督的关键点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只有深入调查研究,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使监督工作有的放矢。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要切实转变作风,规范调研流程,精心组织调研,全面了解社情民意,精准掌握情况,提出具有普遍性、指导性的意见建议。二是创新调查研究方式。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调查与个别走访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察看相结合、查阅资料与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式,真正沉下去,俯身倾听真实民意,拓展调研深度和广度,为监督提供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三是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综合分析视察、调研取得的信息,力求评价工作实事求是、恰如其分,指出问题有理有据、切中要害,提出建议要突出重点、科学可行,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决定权提供参考,增强监督实效。

会议审议是人大监督的着力点

会议审议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调研是为了认清问题,会议审议是为了探索解决方案。一是制定会议制度。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对会议的准备、举行、审议、表决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二是制定会议请假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通过举行会议集体行使职权,涉及人员较多,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建立会议请假制度,对出席和列席人员提出明确要求,不断规范履职活动,保障人大监督顺利开展。三是建立审议发言制度。创新常委会会议审议模式,实行中心发言与补充发言相结合,在发言提纲的准备和发言的重点、次数、时间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特长和工作实际,实行分组审议轮流主持会议制度,充分调动组成人员积极性。四是要突出审议重点。按照“紧扣主题、就事论事”的审议要求,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目标,把影响工作的核心问题、关键问题和有利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见建议作为审议重点,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五是建立会议表决系统。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健全会议电子化表决系统,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会议表决无纸化。在审议和表决时,要敢于投反对票,适时向社会公开监督事项,确保监督更加高效透明。

跟踪督办是人大监督的落脚点

人大依法对各种监督意见建议开展跟踪督办工作,有利于增强“一府一委两院”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一是严把提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提出审议意见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善于抓大事把重点,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力戒泛泛而谈、空洞无物,要集思广益,力求形成有具体问题,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创新性的审议意见,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落实。二是严把程序关。健全完善督办制度,对落实审议意见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办理报告、办理评价等作出具体规定,规范督办程序,使人大监督从“前半篇”延伸到“后半篇”,推进监督落地见效。三是严把落实关。建立督办闭环机制,实行监督事项派单制,采取督办委室下清单、承办部门落实清单、主任会议审议清单的有效监督机制。适时对监督事项进行逐项查摆核实是否落实,对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对一些因客观条件制约、法律实施难以到位的问题,要求作出合法合理的解释;对于一些因认识不到位、没有依法办事或违法行政的问题,必须抓住不放、跟踪监督,实现督办工作程序化、制度化,确保监督从“纸面”落实到“地面”。四是严把评价关。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完善监督评价机制,建立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监督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制度,适时听取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办理效果不明显或测评不满意的,适时开展督办“回头看”,大胆启动专题询问、质询或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程序,将跟踪监督进行到底,对跟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维护监督的严肃性,增强监督的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