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用人大“力度”提升治理“精度”
作者: 编辑:赵佳敏 来源:广东人大 发布时间:2025-11-05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民生关切,精耕立法实践,以法治之力提升社会治理“颗粒度”。
从电动自行车管理,到出租屋治理,再到文明养犬,三个不同领域的立法实践,让东莞立法工作始终紧贴城市发展脉搏与民生关切。十年来,东莞人大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持续完善地方法治拼图,将一个个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转化为立法的重点、亮点,充分发挥执法检查“利剑”作用,让一部部地方性法规从“纸面”落到“地面”,展现社会治理成效。
为万千骑行者
铸就“平安盾”
头盔佩戴率从不足30%,提升到84.5%;2023年-2025年,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分别为7.46%、21.1%、37.04%;今年1-9月,重点路口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下降41.43%……这组来自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的数据,勾勒出《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的治理曲线,见证着城市出行的法治化进程。

2025年10月,东莞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实地视察南城交管大队。
今年10月10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检查法规在基层贯彻实施情况。这组数据的升降,映射出东莞电动自行车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是法治保障行者安全的生动写照。
面对东莞全市388.44万辆上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挑战,东莞选择用法治铺就安全之路。《条例》的施行,既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又回应了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推动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实现法治化、精细化、长效化。
东莞市委、市政府自2023年开始,积极落实《条例》规定,将非机动车道建设纳入十件民生实事,全力保障路权,逐步实现行者有其道。据统计,2023年底前,东莞全市非机动车道共910余公里,2024年共建设1558.64公里,2025年以来共建设735.09公里。
上牌纳管是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的重要内容。东莞市公安机关创新推行“即买即上牌”“行业专用号牌”等便民措施,为24008辆外卖车辆赋予“数字身份证”,为快速识别和规范管理外卖骑手提供有力抓手。
执法艺术在此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2022年以来,东莞市设置了为期一年的执法缓冲期,循序渐进加大执法强度,切实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落地。从为期一年的执法缓冲期到全国首创的“非现场转现场”模式,东莞以柔性执法培育守法自觉。实施以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发现能力提高了142.4%,超过80%的被抓拍群众没有二次违法,执法投诉率为零,守法率明显上升。
在增设充电设施和做好火灾防范工作方面,东莞制定了《东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东莞全市1268个小区已建成停放场所,1391个小区已建成充电设施共6014处,89个小区已安装1427套阻止系统,《条例》让安全防线从路面延伸到社区。
尽管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执法检查中也发现,电动自行车管理在登记上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提升、部门协同等方面仍存在短板。
为此,执法检查组就源头治理、路面管控、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了七项建议,希望东莞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依法有序、稳步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攻坚战、持久战。
电动自行车治理的“东莞路径”,核心在于立法与治理的协同共进。这不仅是管理三百余万辆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方案,更是东莞市对“人民至上”理念的生动诠释。
为出租屋管理
加上“安全锁”
在东莞这个外来人口占比较高的制造业名城,36.6万栋出租屋和541.1万间出租房承载着744.9万人的安居梦想,占东莞全市人口近半的现状,也曾经是城市治理的痛点。电线老化、消防缺失、人员复杂等问题,使出租屋成为治安和消防事故的高发区。
管好出租屋,治安好一半。对出租屋管理进行立法的价值,远超一部地方性法规的文本本身。条例的制定与修订过程,便清晰地展现了东莞人大立法工作的主动性与前瞻性。
自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后,东莞便将出租屋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在其中,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全程靠前、精准发力,从主动参与部门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到对提交的法规初稿开展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的严格审查。东莞人大以法治思维推进出租屋管理,抓住了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的“牛鼻子”。
2018年12月1日,《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出租屋条例》)正式施行,进一步织密东莞出租屋管理制度体系。
《出租屋条例》理顺了东莞出租屋治安与消防管理的主体责任,抓住居住人员信息登记和报送不积极、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建立出租屋信息管理制度、治安与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制度、特殊类型出租屋管理制度等,推动出租屋管理规范化。
《出租屋条例》对“人屋”信息采集、出租屋定期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完善了出租屋管理制度体系,填补了东莞市地方立法空白。
2020年9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对《出租屋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推动《出租屋条例》落地落实。结果显示,《出租屋条例》实施后,东莞实现了出租屋信息化管理,出租屋治安管理信息采集率和出租屋安全隐患整治率持续提升,出租屋管理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东莞全市涉出租屋治安案件和火灾起数均逐年大幅下降。

2023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修订的《东莞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2023年,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突出问题,把握好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目标导向,对《出租屋条例》进行修订,以破解制约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筑牢治安与消防安全防线。
比如,针对突出存在的“房中房”等问题,《出租屋条例》规定了出租人不得分隔搭建出租、不得按床位出租;针对出租屋瓶装煤气多,检查主体不明确的问题,规定了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入户安全检查。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出租屋条例》的有效实施,推动了东莞市出租屋法治化、精细化管理,为东莞出租屋的治安和消防加上“安全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地方立法这把“安全锁”锁住的不仅是治安与消防的风险,更锁住了700多万出租屋居住人员对东莞这座城市的归属感与信任度,为东莞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稳固的社会根基。
为文明养犬
拴牢“法治绳”
当“恶犬伤人”频上热搜,东莞选择用法治拴牢文明之绳。2021年6月实施的《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养犬条例》),从37784只犬的登记管理入手,推动养犬小事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东莞样本”。
据了解,自《养犬条例》实施以来,东莞全市各镇街(园区)设置两个以上备案登记点,确保养犬备案登记点全覆盖。
东莞市公安局通过“东莞养犬”微信小程序,发布文明养犬宣传信息174条,通过“12345”群众服务热线帮助群众解答养犬问题150宗。此外,在“i莞家”平台设立“养犬业务专区”,实现了养犬变更、注销网办功能和犬只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
在犬只收容方面,2025年3月,东莞市犬只收治中心投入运营,分别在大岭山与樟木头设置主收治场所与前置收治点。截至目前,收治中心收治流浪犬、弃养犬、涉案犬等共239只。此外,东莞市设有46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覆盖东莞全市所有镇街(园区)。
通过备案登记、信息化管理、收容救助等系统化制度设计,《养犬条例》在规范养犬行为的同时,也兼顾了养犬人的合理需求与公共安全的平衡。

2024年7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推动东莞市养犬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2024年7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万江街道瑞鹏宠物医院、信鸿澜岸小区、大汾社区和警务室,检查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养犬条例》的实施,从制度上解决了一系列难题,但在执法检查时,仍然发现不文明养犬的情况。比如,有市民在小区遛狗没有牵狗绳,亦未给犬只佩戴嘴套或者口嚼,存在犬只失控伤人的可能;有的地上有狗的粪便,一些狗主未能遵守条例关于“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等排泄物”的要求。
据了解,今年以来,东莞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处罚涉犬违法行为600余起。
东莞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认为,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东莞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犬只免疫、登记,规范处理涉犬警情,养犬管理基层自治机制逐步建立,社区和物业企业在养犬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存在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健全、犬只收治问题有待解决、多元治理有待聚合等问题。
“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涉犬警情处置和涉犬案件执法力度、执法刚性,针对‘犬患’问题较为突出的广场、绿地、公园、小区等重点区域,适时组织联合执法。”执法检查组表示。
立法,从来不是法律文本的终结,而是社会治理的新起点。三部“小切口”的民生立法,共同构成了东莞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格局”。从立法筑基到监督赋能,东莞人大各相关工委以系列务实举措贯穿立法“全链条”,切实保证了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悬空、能落地,推动每一部法规都契合东莞市情、贴近群众心声、精准管用实效,为东莞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最深沉、最持久的制度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