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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人大,以人民的利益为大”

作者:蒋明红 编辑:林娜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05

2015年1月,我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先后担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近6年的人大工作经历,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人大人大,以人民的利益为大。”

“糖业兴农”与“固边富民”

代表建议连续两年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的背后

2015年至2017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我连续三年跟随十二届全国人大广西代表团赴京。作为广西代表团服务团的“团长”,在统筹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我还参与了广西代表团的一些会务工作和代表议案、建议的沟通协调工作,亲身见证了广西代表团高度重视、高度负责用好代表团建议这个履职平台,争取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更多发展难题、创造更好发展条件。

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广西代表团提交了《关于促进广西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食糖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糖业发展事关国家食糖供应安全大局。广西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优势,全面贯彻国家扶持糖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糖业得到迅速发展。

从1992年起,广西糖料蔗和蔗糖产量一直稳居全国首位。从2007年开始,广西原料蔗产量和食糖产量均占全国总产量的60%以上,广西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食糖生产基地,广西糖业在保证国家食糖有效供给和维护国家食糖安全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广西109个县(市、区)中有95个种植糖料蔗,直接种蔗农民超过850万人,涉及蔗农2000万人。蔗农种蔗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15%。

但广西糖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发展基础薄弱。主要体现在:一是糖料蔗综合生产能力低,蔗区种植条件差,良种研发推广能力落后,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水平低,农民种蔗收益波动大,难以稳定增收。二是国家对糖业的扶持力度不够。三是糖业综合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广西代表团提出,建议国家研究出台支持糖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建议完善国内食糖市场调控机制;建议加大对广西糖料蔗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等。

大会闭幕后,广西代表团这项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在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广西代表团这项建议大部分得到落实,特别是糖料蔗双高基地建设、完善国家食糖储备机制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

2016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广西代表团提交的建议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边境建设与管理的建议》。广西有陆地边境线1020公里,是我国对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门户和西南边疆巩固稳定的前沿阵地,在我国对外开放大格局中具有独特地位。加强广西边境地区建设与管理,有利于维护祖国西南边疆稳定和民族团结;有利于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战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兴边富民,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2016 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

长期以来,边境地区人民为守土固边、维护和平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和守土戍边需要等特殊原因,边境地区开发开放滞后,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当年广西边境8县市中,有贫困人口51.7万人,占总人口的19.6%。为此,广西代表团建议,支持广西边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广西边境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广西边境治安管控能力建设等。

大会闭幕后,广西代表团这项建议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为综合重点督办建议。在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广西代表团这项建议的事项基本得到落实。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边境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边境地区与全区、全国一道实现整体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清洁家园”立法提速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的法治护航之路

201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启动“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三年攻坚、三年巩固的“6年行动计划”,提出“清洁环境、美化乡村、培育新风、造福群众”四大目标,覆盖14个设区市、109个县(市、区)。为把阶段性整治成果固化为长效机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启动“立法接力”——每阶段至少出台1至2件地方性法规,用法治方式为活动“护航”。

截至2017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多部法规:2016年1月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是全国最早专门规范乡村清洁的省级法规之一,首次以法条形式确立“保洁员制度”“保洁费筹集机制”“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置体系,为广西农村环卫常态化运行提供刚性约束;2016年9月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把“看得见乡愁”的古树名木纳入法治轨道,实行“一树一档”分级保护,禁止擅自砍伐、移植,为“美化乡村”保留历史风貌;2017年1月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将“清洁水源”专项行动上升为法定任务,划定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明确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执法责任,解决农村饮水“最后一公里”监管空白;2017年8月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首次明确“村庄规划编制—农房报建—风貌管控”全链条管理,推行农房“带图报建”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从源头遏制“有新房无新村”现象。

“立法速度”与“整治节奏”同频共振,形成“党委决策—政府实施—人大保障”的闭环模式。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广西检查时指出,广西以立法引领乡村清洁的做法“具有全国借鉴意义”。得益于法规护航,截至2020年底,广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由2013年的不足30%提高到95.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4.5%,规模化集中供水覆盖率提高到87%,群众满意度连续三年保持在90%以上。

2019 年9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现场。

从“突击整治”到“长治久洁”,广西用法规链条把“清洁家园”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法治样本。

疫情大考中的“人大答卷”

全国首个省级应急安全常识普及决定的诞生

2019年1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设立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我有幸成为首任主任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成立之初,就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的主线,一件事一件事去推动。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节奏,疫情很快扩展到全国,形势严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一场抗击新冠疫情的总体战、阻击战在全国展开。在这个关键时刻,人大应该做些什么?

2019 年6月21日,全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首次召开。

经过调研和反复思考,社会建设委形成共识后,向常委会领导汇报,建议人大常委会尽快作出一个有关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我们的建议得到了常委会领导的肯定和支持。社会建设委在起草决定草案时认为,这个决定既要立足当下疫情防控,也要着眼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长远之计;既要普及新冠疫情防控的应急常识,也要普及其他各类应急安全常识。为此,决定将应急安全常识范围重点界定为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其他应急安全常识等四个类别,明确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最基础、最常见、最实用、最重要的知识点,突出公益性、科学性、及时性、便利性、实用性。

广西先后四次开展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和新时代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图为 2016 年10月15 日全线通车的崇左市至靖西市高速公路。

经过紧张高效的工作,2020年5月1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决定明确各级政府要把应急安全常识宣传普及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定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应急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决定还明确县级以上人大要加强对应急安全常识宣传普及工作的监督检查。决定为开展应急安全常识宣传普及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人大人大,以人民的利益为大,这不仅是工作要求,更是镌刻在人大工作者心中的标杆。有了这个标杆,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人大工作一定能有更大作为。

(图片由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