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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法治护航,绿水青山映丹心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纪实

作者: 编辑:赵佳敏 来源:辽宁人大 发布时间:2025-11-12

二十年光阴流转,辽宁丹东大地处处涌动着绿色生机。

一组组数据勾勒出这座城市生态文明的鲜明底色:2024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达351天,PM2.5浓度仅为25.7微克/立方米,“丹东蓝”持续领跑全省;国考断面水质100%优良,连续跻身全国前列;土壤安全利用率全部达标,牢牢守护着沃土良田。

这一幅天蓝水清土净的生态画卷,正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丹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生动写照。二十年来,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以立法筑牢根基、以监督保障落实、以转化释放红利,推动生态环境实现从“持续改善”到“稳居前列”的跨越式发展,让绿色成为丹东高质量发展最动人的色彩。

立法先行,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二十年来,丹东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为笔,绘就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画卷,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深镌刻进城市发展的肌理,探索出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

协同立法,守护一江清水。主动携手本溪、通化、白山三市开展跨区域协同立法,指导宽甸满族自治县制定《宽甸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通过多轮沟通协商、实地调研与严谨论证,打破行政区域壁垒,为浑江流域水环境高质量保护建立统一规范,让母亲河焕发新生机。

首创立法,守护候鸟家园。制定全省首部湿地保护法规《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明确核心区禁止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如今,湿地植被覆盖率从65%提升至82%,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入选《世界遗产名录》,每年迁徙候鸟超50万只,鸭绿江口湿地成为名副其实的“候鸟天堂”。

精细立法,呵护生态宝藏。针对地热水资源这一独特禀赋,制定《丹东市地热水资源保护条例》,从勘查、开发到保护,构建全链条监管制度体系,为“中国温泉之都”的永续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产业立法,赋能特色品牌。审议《丹东市草莓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开创全国草莓产业专门立法先河,为“东港草莓”品牌价值跃升至396.1亿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让“小草莓”成为富民大产业。

此外,《丹东市河道管理条例》《丹东市城乡规划条例》《丹东市农村垃圾管理条例》《丹东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丹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相继出台,将生态保护要求融入城乡规划、环境整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全过程,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文明法规体系。

监督护航,压实生态保护责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丹东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依法监督作为推动法规落地的重要抓手,紧盯关键领域,实施精准监督,为生态安全筑起坚固防线。

“年检”机制常态化。自2016年起,连续9年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报告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力举措。每年聚焦不同重点,创新运用“函询部门+专题调研+专题座谈”组合拳,构建“整改任务清单+可视化挂图作战+下沉式点位跟踪”全链条闭环监督模式,以持续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见效。

聚焦攻坚精准化。坚持问题导向,紧握执法检查这一“法律巡视”利剑,紧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法治力量推动精准治污。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执法检查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准绳,紧盯工业与移动源排放,通过核查数据、检查设施、推动减排,全力守护“丹东蓝”。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检查组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聚焦水源地、城市内河及排污口等关键领域,推动构建从源头到入海的全链条法治屏障。在土壤与农村环境治理方面,以《丹东市农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为指引,重点检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动土壤安全与人居环境同步提升。

湿地保护长效化。在专项立法基础上,持续监督政府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积极助力争取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全程跟踪2019—2021年滨海湿地生态恢复、滩涂及浅海环境修复等5项工程,推动清理海滩、改善海洋生态,让湿地重现50万只候鸟齐飞的壮美景观。

转化赋能,释放生态经济红利

法治生根,监督护航,最终目的是让生态红利惠及于民。丹东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为基础、监督为保障,积极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品牌强农,生态产品价值凸显。着力推动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督促政府统筹打好“生态牌”与“经济账”。丹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听取审议相关报告时强调,要“充分发挥丹东生态环境优势,推动建立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融合路径,让生态环境‘常青树’结出‘致富果’”。在法治护航与政策引导下,东港草莓、东港杂色蛤、宽甸石柱参、凤城板栗等一批地方特色农产品成功获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市场竞争力与附加值显著提升。其中,草莓、蓝莓、软枣猕猴桃等小浆果已发展成富民增收的“黄金产业”;东港杂色蛤等地标产品,依托严格生态标准,铸就了市场认可的“金字招牌”。如今,生态农业已成为本地农民增收致富的主渠道,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绿水青山正源源不断地转化为百姓手中的“金饭碗”。

旅游富民,绿色动能持续释放。监督推动獐岛、大鹿岛、天桥沟、凤凰山等35处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实现可持续发展,助力构建全域生态旅游格局。依托优质生态资源,全市精心打造四季主题旅游线路:春季聚焦鸭绿江口湿地“鸟浪”奇观,夏季推介海岛亲水度假,秋季展现“金色丹东”银杏景观,冬季推出天桥沟冰雪运动,形成“春观鸟、夏游海、秋赏叶、冬滑雪”的全季旅游体系。文旅融合有效带动住宿、餐饮、民宿等相关产业蓬勃发展,同时,推动首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实现“护海”与“兴渔”双赢,让“生态饭”“旅游饭”越端越稳、越吃越香。

二十年法治护航,二十载绿色蝶变。丹东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筑牢根基,以监督保障落实,成功推动“两山”理念在江城大地“落地生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绿色产业欣欣向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鸭绿江畔,丹东真好—这由衷的赞叹,正是绿水青山成为这座城市动人名片的最好诠释。站在新的起点,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法治为笔,以初心为墨,奋力描绘绿水青山新画卷,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磅礴的生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