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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增活力 依法履职开新局

作者:张鸿杰 编辑:白丹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12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本行政区域重点任务,不断推进自身建设,充分激发人大工作活力,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密切与群众联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精准立法筑牢法治根基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秉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理念,切实提升立法精细化水平,全力推进法治巴彦淖尔建设,先后制定出台多部地方性法规,并及时修订完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乌梁素海生态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自治区首部湖泊流域生态保护地方性法规——《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条例》,推动乌梁素海保护治理由“单一治湖泊”向“系统治流域”根本转变,该条例获评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同时,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条例的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和主要条款,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为推动条例深入贯彻落实营造浓厚氛围,以高质量立法为全市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靶向监督聚焦民生难题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改革攻坚难点、群众关切热点,以新修改的监督法为遵循,严格“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多元化提高监督效能。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市委重点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公正司法等领域,组织开展多项监督工作。安排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项报告,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开展执法检查,围绕人才队伍建设、“渡阴山”文旅品牌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等工作开展集中视察;对全市义务教育“双减”、农用薄膜污染防治工作等进行专题询问,确保监督精准对接中心工作,切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规范行权提升履职质效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严格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人事任免权,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障党的领导落实到地方治理各环节。在重大事项决定方面,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每年依法审查和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预算调整方案以及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甘其毛都口岸财政预算,通过法定决议强化财政管理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理财。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公仆意识与接受监督意识,为全市发展选优配强干部队伍。

全面赋能激发代表活力

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和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履职平台、提高服务保障,激发代表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关于深化落实“两个联系”制度构建五级人大代表协同履职机制高质量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意见》,为人大代表工作走深走实提供制度保障。在履职平台建设上,市人大常委会增加代表家站点和活动频次,构建五级人大代表协同履职新机制,运行“代表+”模式,建立多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多级代表家站履职平台矩阵;建成代表之家252个,实现了苏木乡镇(街道)代表之家全覆盖,70个乡镇(街道)“网上代表之家”上线运行,各级人大代表实现线上“全天候”履职。同时,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编制建言献策 “直通车” 专刊、制定优秀代表评选与经费保障办法,以全方位服务为代表履职保驾护航。

队伍锻造优化工作作风

在自身建设方面,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四个机关”建设定位要求,将制度建设作为提升履职效能的“先手棋”,将“建章立制长效化”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通过系统性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监督工作规范等核心制度,细化会议流程、优化监督环节、明晰职责分工;梳理完善管理制度推动机关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绘制重点工作流程图,构建“大综合、大宣传、大协作、大督查”管理机制,推进机关作风向“快细实”转变,自制度体系规范完善、手册编印启动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效能已初步显现:会议与公文运转效率加快,监督意见整改、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提升,干部选拔任用评议居全市同类部门前列。“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已成为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依法高效有为履职的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