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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炳樑:以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作者: 编辑:崔斌 来源:陕西人大 发布时间: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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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和全国人大代表,我深感责任重大。我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努力在科技创新领域建言献策,用实际行动践行人大代表的职责使命。

为科技自立自强建言献策

2023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这句话让我深受触动。作为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的科技工作者,民主建国会的会员,我深知科技创新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我提出了《关于优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的建议》。通过深入调研,我发现虽然国家科技投入持续增加,但在资源配置上仍有优化空间。我建议整合优势力量,打造能解决“卡脖子”问题的国家级创新平台。这份建议得到了科技部的高度重视,相关优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让我特别振奋的是,西安光机所牵头组建的超快光科学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展的超快激光产生与调控、超快探测与成像、超快光子功能材料与器件前沿探索等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为国家航空航天发动机与飞行器的极端精密激光制造、效能评估等提供了关键解决途径,是提升我国科技能力及高端工业精密制造核心技术水平的战略支撑。这充分证明,只要坚持科技创新,就一定能突破“卡脖子”困境。

助力“三项改革”落地见效

作为扎根陕西的科技工作者,我始终关注着这片热土的创新发展。在服务陕西“三项改革”过程中,我既是参与者,也是推动者。

记得2022年初,我在调研中发现一个令人忧心的现象:陕西拥有近百所高校和上千家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富集程度位居全国前列,但科技成果转化率却长期偏低。很多优秀的科研成果“藏在深闺人未识”,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组数据让我寝食难安,也促使我在省人大的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的建议》。

在陕西“三项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时,西安光机所却面临着困惑:“三项改革”的制度与中国科学院现行管理制度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三项改革”的政策福利对于科研成果在陕落地转化的助力渠道有待进一步打通。通过和来自科技领域的其他全国人大代表学习交流,我发现这是中央驻陕科研院所共同面临的问题。经过多次调研和论证,我建议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支持中央在陕高校院所适用陕西省“三项改革”政策,助力科技成果的转化。现在看到陕西已培养数百名技术经纪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也设立起来了,我感到特别欣慰。更令人鼓舞的是,西安光机所投资孵化的415家企业中,已有3家成功登陆科创板,总市值达3380亿元。这些数字背后,是一个个科技创新梦想的实现。

在推动“三项改革”过程中,我还特别关注人才问题。通过调研发现,近年来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数量呈下降趋势,而选择继续深造的博士却在增加。究其原因,是企业重市场、博士重平台,两者难以有效对接。为此,我建议加强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依托国家实验室等有较高研究基础的平台流动站之间的联合建站,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同时,采取技术入股等方式,为博士创造更多融入企业创新主体的机会。这个建议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

用法治思维构建幸福社会

“没有法治保障的创新,就像没有护栏的高速公路。”在履职过程中,我也很关注科技创新领域的法治建设。

在最高人民法院调研座谈会上,我建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陕西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总对总”协作机制,妥善处理了多起职业打假案件,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又保护了企业创新积极性。

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我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建议》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积极回应。看到陕西法院健全环资审判机构,完善跨域司法协作机制,为守护秦岭绿水青山作出贡献,我感到法治的力量正在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我一直坚持科技创新要“顶天立地”,“顶天”就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立地”就是服务国家重大需求。近年来,我从科研经费管理到人才评价标准,从设备采购流程到国际合作审批,只要是科技工作者关心的问题,我都会认真调研、积极建言。每当看到自己的建议一个个落地见效,收获的喜悦与成就感是任何奖项都无法比拟的。

在重庆法院视察时,我看到“车载便民法庭”现场调解纠纷的场景;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我找到了做好“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的答案。这些经历让我更加坚信,只要我们坚持科技创新和法治建设双轮驱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

未来,我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为科技自立自强贡献自己的力量。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航掌舵下,中国这艘巨轮必将行稳致远,而我们科技工作者,也必将在创新发展的赛道上奋力奔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