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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士之乡”为“名士”立法 绍兴市出台全国首部规范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综合性法规

作者:​ 马 丽 章烨晓 编辑:白丹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26

鉴湖越台名士乡。浙江绍兴是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名士荟萃。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是绍兴市一张闪亮的文旅“金名片”。如何系统保护、有效传承这些资源,并将其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绍兴的答案是:以立法引领,从顶层设计破题。

11月1日起,《绍兴市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是全国首部规范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综合性法规,对于促进名人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有示范意义。

为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立法

作为“名士之乡”,绍兴将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纳入法治轨道,既有底气,也有必要。已有出版综合志书中收录绍兴名人传略2333条,自隋唐至清末的绍兴籍进士达2238名。近代以来,绍兴更涌现出鲁迅、蔡元培、秋瑾等一大批杰出人物。截至2025年9月,绍兴籍两院院士总数达83人。

得益于得天独厚的历史积淀与人文环境,绍兴的名人文化资源已成为城市文化的鲜明标识。在多年实践中,绍兴各地在名人故居保护、学术研究、旅游开发及数字化应用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此次立法,有助于将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加以固化、推广和升级,彰显绍兴特色。

同时,这也是当下加速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法治方式传承名人精神、弘扬名人文化,将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从更高视野来看,开展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也标志着绍兴“古字系”立法在理念上的深化与拓展——从以往侧重于对物质形态的刚性保护,延伸至对以名人为核心的文化生态进行系统性传承与活化。

深度挖掘名人文化资源

保护利用名人所承载的精神价值与文化内涵,是贯穿立法的主线。

绍兴名人文化资源丰富,究竟哪些属于应纳入保护利用范畴的名人文化资源呢?由于国家层面尚未对此作出统一界定,各地在认定标准上存在一定模糊性,并且本次立法并无上位法参照,更凸显了明确界定范围的必要性。

为破解这一关键难题,从立项、调研到座谈、审议,立法组经过多轮论证,最终将“名人文化资源”明确定义为:与历代以及当代名人的工作、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相关的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对保护对象进行清晰界定,是本次立法实现创新和突破的基石。”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为摸清底数、守护好家底,《条例》规定建立名人文化资源名录制度,调查认定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同时,强化数字赋能,建立名人文化资源名录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此外,明确了名人文化资源普查调查和认定的程序,确保名人文化资源的深度挖掘与动态调整。

构建多元保护管理新格局

科学保护,是保护利用好名人文化资源的关键。《条例》在抓好规划保护的基础上,强化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群团和社会组织、收藏和研究单位的职责,设立专家库,提供咨询、论证、评审等专业支持。通过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多方合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支撑”的多元保护管理新格局。

针对名人文化资源类型多样、权属情况复杂的特点,《条例》专门规定名人文化资源实行保护责任人制度,明确了不同权属情况下名人文化资源的保护责任人及其履行的六项责任,还特别规定名人文化资源属于私人所有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产权置换、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名人文化资源所有权,或者通过合理补偿、租赁等方式取得名人文化资源使用权。针对非国有不可移动名人文化资源的保护责任人缺乏修缮能力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有损毁危险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

此外,为了方便社会公众参观查找,《条例》规定了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名人文化资源保护标识,保护标识的样式由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统一确定。

活化利用名人文化资源

名人文化资源要“活”起来、用起来,才能更好地保护传承、发扬光大。《条例》针对目前开发利用不够有力、宣传推广乏力等问题,提出要发挥资源优势,深化名人文化资源挖掘、研究和传播,推动名人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打造具有影响力和本地特色的名人文化资源品牌,并细化了具体措施。

一方面,强化理论研究,讲好名人文化故事。《条例》要求有关部门会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等,加强名人文化资源研究的整体统筹,挖掘名人文化资源的历史价值和时代内涵。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推动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协同发展。同时,将名人文化资源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鼓励和支持开展现场教学、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让名人事迹与作品浸润学生成长,实现以文润人、以文化人。

另一方面,创新宣传方式,深化文旅融合发展。《条例》明确文化旅游、新闻出版、财政等部门应当建立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机制,支持文艺作品的创作和传播。鼓励媒体创新传播方式,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弘扬名人文化。聚焦展览展示,鼓励博物馆、纪念馆等收藏、研究单位运用新媒体、数字化等手段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等活动,规范展陈内容和解说词,确保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聚焦旅游开发和文化创意,推进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名人文化资源旅游景点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旅游品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名人文化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迎合消费需求。

此外,《条例》规定了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经费保障机制、多元投入机制、投资融资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名人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保驾护航”。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绍兴市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将助力绍兴构建“保护有法、利用有序、传承有道”的名人文化生态体系,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示范经验,让千年文脉在新时代焕发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