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以立法之力 绘就发展新图景
作者: 编辑:赵佳敏 来源:人民权力报 发布时间:2025-12-30
2015年12月,攀枝花市成为四川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之一,开启了法治建设新征程。十年来,攀枝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累计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逐步构建起富有地方特色、适应发展需求、涉及重点领域的法规体系。
立法为民 让法规载满民意
观音岩引水工程是攀枝花近年来投资最多、规模最大、受益人口最多、覆盖区域最广的重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也是保障攀枝花发展水资源支撑的重大民生工程。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有效保障观音岩引水工程累计安全供水超6.4亿立方米,水源水质长期优于Ⅱ类标准,管网水质达标率100%,惠及中心城区80万人口及攀钢等重点企业。
“我们坚持开门立法,通过报纸、官网等平台公开征集年度立法项目、法规草案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方意见。此外,自2017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先后设立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立法“直通车”开到群众身边。
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首次以法规形式对乱吐乱扔、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明确法律责任,实现文明从“软要求”向“硬约束”转变;制定《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首次实现以法制保障民生工程的突破;针对噪声污染这一民生痛点,制定《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四类噪声的分类管控措施……通过高质量立法回应人民群众期盼,让每一件法规载满民意、充满温度。
以法治之力 护航高质量发展
在米易县热水村,共富渔场养殖户胡泽武掂量着刚打捞的生态鱼,脸上写满笑意。据悉,热水村500亩渔场已完成尾水治理改造,年产生态鱼1700余吨,养殖户收入增幅达40%,实现“零污染+高收益”双赢。这片500亩的渔场,正是《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后产业转型的生动缩影。条例作为我省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于2023年11月1日起与凉山彝族自治州相关条例同步实施,有力促进了流域“生态+产业”融合发展。
在法治护航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有力守护“一片林”的盎然绿意,全市森林火灾数量由占全省50%以上下降到年均不到1起,未发生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既守护了38.92万株苏铁种群安全,又赋能了“苏铁山药”、苏铁文创产品的热销;《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攀枝花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更推动市民文明素养显著提升……
“与凉山州人大常委会携手制定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是一项全新的挑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记忆犹新,两地首次构建了由市(州)长、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地方立法“双组长”的领导机制,以及“作出一个决定、签署一个协议、制定一个法规”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同步起草、同步审议、同步实施”三同步方式推进协同立法工作,最终推动全省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顺利通过并有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