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关键环节 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作者:余晓东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07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力量,突出代表建议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抓实“议、审、定、督、评”环节,不断改进提升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高质量代表建议办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议”字为先
提高建议提出质量
同心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代表工作计划,坚持高位推动、关口前移、源头抓起,把好代表建议提出关。一是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围绕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民生福祉、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引导代表从大局着眼,从小处入手,从自身比较熟悉、有专长的领域着手,精心选题,提出建议初稿,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进行归纳梳理。二是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归纳整理审查后,返回各乡镇征求代表意见,充分考虑承办能力和办理的可行性,切实把基层群众的心声、意愿和诉求真实反映上来。三是反馈至各乡镇再次征求代表意见,确定代表无异议后,人代会期间由代表联名提交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后,提交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通过组织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进“家”入“站”、走访选民等工作,有效拓宽代表建议征集渠道,会前代表累计提出建议337件,议定后向人代会提出建议227件,奠定了良好的民意基础,提高了代表建议质量。
坚持“审”字为基
严审建议法定标准
明确初审责任。同心县人大常委会严格各代表小组承担建议审核把关的初审责任,对内容不够翔实具体的建议,指导各乡镇人大和人大代表增加建议措施,提高建言质量;对内容出现重复的建议进行合并;对不符合规范的建议,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切实帮助代表提出素材鲜活、依据翔实、分析透彻、说服力强的高质量建议。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严格审查,把提高建议质量与各承办部门的意见紧密结合,充分听取发改、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在项目承接、土地许可、环评等方面意见。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严审把关,从职权范围、代表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筛选优化,确保代表提出具有较高质量的建议,真正反映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定”字为要
突出建议办理重点
同心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代表建议提出的全过程,紧扣县委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梳理分析,把好建议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针对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特别是产业发展的有关重点事项,充分考虑承办单位能力和办理可行性,每年确定10件左右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建立督办台账,明确责任、办理时限和验收标准,全力推动把人民群众的实事办实办好。本届以来,办理重点督办建议36件,代表满意率100%。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设新华社区小微绿地的建议”,经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考虑到“口袋”公园给群众日常生活带来便利性,研究后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加强办理,每次检查坚持邀请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到办理地点,现场看、听、评,推动建议办理从“纸上”落到“地上”,形成“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带动解决一类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近年来,各承办单位对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做到认真落实,许多意见建议被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为全年代表建议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打下坚实基础,有力推进了民生问题的解决。
坚持“督”字为重
加大建议督办力度
“高精度”交办。同心县人大常委会深化实施人大牵头督办、“一府一委两院”领办、有关部门具体承办的督办机制,人代会结束后,将建议及时转交政府,并书面函告各相关承办单位,对于综合交叉性较强需要多部门协同办理的,通过沟通协调,确定主、协办单位,确保精准办理。二是“高标准”推进。县委主要领导在县委常委会上多次就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人大工作精准点题,并带头督办代表建议、参加代表活动、听取代表意见。政府常务会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每月固定议题,定期调度加快办理工作。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重点督办、相关工委对口督办机制,加强与对口承办部门沟通联系,加大督办力度。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年中、年末专题听取审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督促代表建议落实落地。三是“高质量”落实。组织对办结的代表建议进行“回头看”,保证建议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评”字为本
强化建议办理成效
同心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激励机制引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承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探索建立“一案三评”考核办法,推行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承办单位和代表建议工作机构三方参与、科学公平的办理质量评价机制,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常委会每年11月至12月期间,组织开展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视察,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及时向县委报告,通报“一府一委两院”,切实推动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确保每件建议落地见效。常委会每5年进行一次总评,对一届任期内所有建议进行评价和议结,对办理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建议及先进承办单位、履职能力突出的代表,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正面激励导向作用,推动代表工作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凝心聚力把同心人民的事办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