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如何提高基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作者:何丽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07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基本的、最主要的方式。基层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与国家机关之间的重要桥梁,他们提出的建议是群众心声的直接传递,重视基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意愿,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真正体现。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提高站位,采取务实有力的举措,高质量办理基层人大代表建议。
基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建议质量不高。基层人大代表由于受知识水平等限制,选出的人大代表文化层次、工作经历、视野格局参差不齐,履职能力差距很大,作为“起点”“源头”的代表建议质量不高,自然影响后期的办理质量。
责任压得不实。一方面,个别基层人大责任意识不强,对收集到的基层人大代表建议只是简单、机械地进行分类、登记,没有静下心去认真研读代表建议的内容,只关注代表建议“有没有”,不去管提出的建议“好不好”。代表建议交办后,也未明确专人去跟踪问效。另一方面,个别承办单位在接收到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后,仅仅把它作为一项常规工作,简单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拟草文件送给代表就算“答复、办结”。
联动沟通不足。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联动不够。部分代表建议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由于主办、协办单位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出现了主办单位“牵头难”、协办单位“配合松”的情况,致使各部门之间未能形成工作合力,办理成效不佳,代表满意度不高。另外,个别承办单位与基层人大代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
监督考核不力。个别地方对办理基层代表建议的监督简单以听取承办单位汇报或是查看办理材料为主,深入实地跟踪问效、走访代表听取呼声方面做得不够。在考核指标设置上,部分地方对代表建议办理的考核多以“量化数据”为核心,“答复率100%”“代表满意率90%以上”等指标成为“硬标准”,对“答复后是否落实”“落实后群众是否满意”缺乏跟踪考核。同时,监督多依赖“内部督查”,群众等外部力量参与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约束。
提高基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从提高建议质量上出实招。代表建议质量是影响办理成效的“源头”,高质量的代表建议一般都是主题明确、针对性强、问题描述具体,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实操性。要提升代表建议质量,就要着力从代表素质提升、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和建立健全建议预审机制等方面入手。强化培训提素质。定期对基层人大代表进行履职能力培训,内容上,重点培训相关法律法规、人大代表的职责使命、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特别是撰写人大代表建议的知识等;方式上,采取专家授课、案例分析研讨、老代表帮带新代表等多种方式,推动代表素质的整体提升。搭建平台强引导。可采取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参加工作通报会等形式,或是有计划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为代表订阅履职相关的报刊,及时推送人大工作动态等,让基层人大代表能及时、精准了解时事动态,精准掌握第一手材料,这样写出的建议才能“言之有物”。注重预审严把关。基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建立建议“预审”机制,要安排熟悉人大工作、基层工作的人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研读,重点包括文字质量、建议的可行性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议及时与代表沟通修改,确保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既“接地气”又能准确反映民意。
从压实各方责任上提强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基层人大、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代表建议办理领导组,明确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事机构具体抓。充分发挥领导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主办单位要敢于担当、善于统筹,主动召集协办单位一起分析、研讨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方式和举措,议定答复意见等事项;协办单位也要积极主动参与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全过程,积极建言献策,共同与主办单位一起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解决好、答复好代表反映的诉求。对涉及多个部门、综合性较强、办理难度较大,政策性强、事关全局,或代表多年反映的“老大难”建议,要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促使相关建议得到有效解决。
从高质量办理建议上强规范。“提得好”,更要“办得好”。办理质量的核心是“解决问题”,要健全“交办—承办—沟通—落实—反馈”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的时限和责任。交办要聚焦精准,要明确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压实各自的责任,避免职责模糊而相互“推诿扯皮”;承办过程要重沟通。承办单位要会同协办单位一起积极与代表沟通、面商,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反馈办理进展,对复杂问题共同商议解决方案。答办环节要实现“双向互动”,承办单位不仅要形成详细书面答复,还要面对面进行答复,与代表讲清落实情况、后续计划,杜绝“空头答复”,要注重听取代表对办理情况的真实意见和看法,及时加以改进提升。另外,对于答复时仍在解决的建议,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及时与代表通报办理进度,让代表心里有数,同时也增进代表对办理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在监督考核环节上抓优化。优化监督方式。采取书面监督、实地督查相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定期听取承办单位汇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查看相关书面材料,同时也可以组织相关人大代表到实地进行视察,实打实、面对面了解建议办理情况;重点监督和常规监督相结合,选取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作为年度的重点督办建议,明确由县级领导领衔督办,定期跟踪问效,确保落实到位。健全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降低答复率、满意率在考核中的权重,增加问题解决率、落实完成率、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的分值;将考核结果与承办单位绩效挂钩,对办理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通过强监督、硬考核推动承办单位重视办理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