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作用 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作者:邱鹰梅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08
近年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上,积极探索实现机制和有效路径,积累了有益经验。2025年以来,为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浙江省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规”执法检查,在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力守护“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探索出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人大监督的基层实践。
多场景听取民情民意
人大监督民意基础更加坚实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人大监督,必须加大开门监督的力度,丰富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完善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活中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人大监督的民意基础才能更加扎实深厚。
坚持将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贯穿全过程。丰富调研方式,以“线上+线下”双路径开展“线上问”“现场听”,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卷调查,针对社会公众、人大代表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等不同群体分类设计调查问卷,回收2177份“线上问”民情。以“1+3”的形式,选取市区和三个乡镇(街道)的农批(贸)市场,同步组织“一法一规”集中宣传暨人大代表主题接待选民活动,相关部门同步开展普法、快检等服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待群众230余人次。先后走进21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召开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座谈会,“小切口”听取意见建议。同步清单式梳理近三年来代表建议和民情数据,综合分析,进一步获取代表和群众关注的高频热词,专项列入检查重点,精准回应民生关切。常委会会议审议期间,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畅通公民意见表达。
多形式扩大代表参与
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人大监督,必须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通过“两个联系”,推动代表同选民群众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人大监督才能更好地倾听民意、汇聚民智。
深入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注重全链条、多形式发挥代表作用。在邀请5名人大代表作为执法检查成员全程参与的基础上,再根据代表本职岗位和专业优势,分别在准备、调研、检查、审议和整改五个阶段,有针对性选择1至2名基层人大代表参加。在调研部门依法行政过程中,专门邀请律师代表一起参与案卷查阅。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听证会进代表联络室时,邀请2名相关建议的领衔代表,以及1名嘉兴市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组织代表参与农批(贸)市场农产品执法抽检现场监督,开展代表“评执法”活动。常委会会议审议期间,安排3名执法检查组成员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参加列席代表座谈会。邀请1名嘉兴市、海宁市两级人大代表参加《法治潮头》栏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录制,和相关部门一起说法普法。同步纳入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三联三督”代表主题活动,充分依托代表联络站、“民情直通车”等平台载体,开展代表建议督办、专车专场活动等,鼓励引导代表“双岗建功”,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多路径探索监督联动
基层民主实践得到丰富发展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人大监督,必须探索系统集成、协同联动的“组合拳”式监督,提升监督的深度与广度,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人大监督才能更好践行民主、提升质效。
结合海宁实际,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监督联动”工作要求。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形式开展“1+12”执法检查,市、镇(街道)两级人大共计参与代表147人次,收到“四张清单”152件次。探索“人大监督+”贯通协同的新路径新方法:联合检察院,以“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为主题,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走进代表联络室活动,检察院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放大综合监督效应,合力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联合司法局,开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调研,对两个职能部门2023年以来办理的220起行政案件进行现场抽查,进一步从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行政处罚等方面,精准提出意见建议,合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联合普法办,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在《法治潮头》栏目推出相关专题,通过部门现场解答和普法,合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农产品质量安全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