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执法检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姚宏科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08
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是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也是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必须强化问题意识,抓住关键,找准症结,确保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以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
找真问题
确保监督资源用在刀刃上,首先要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筛选出真正关键的问题。执法检查时,对被检查单位自查报告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要准确判断、认真筛选,做到吹糠见米、去伪存真,找出真正的问题。比如不要找农村人口流失、人口老龄化、地方财力紧张等这些无解的问题,无解的问题难以找到针对性措施,无助于推动工作;也不要找无实质意义的小问题,更不要找看似说问题实际是展示工作成绩的假问题。找问题必须目光具有穿透力,紧盯群众聚焦的急难愁盼问题,敢于回应社会上的难点问题,善于捕捉网络舆情关注的热点问题,找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主要问题和制约执法司法活动的最突出矛盾,在问题面前决不能“顾左右而言他”。
找新问题
执法检查保持时代性,才能够有效应对发展中的新挑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一定要紧扣时代脉搏,动态跟踪法律法规实施环境的变化,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贴发展大局,找出最现实、最迫切、最需解决的问题。应对照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地方党委新的工作部署,查找贯彻落实中的问题;对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查找推进改革、服务发展中的问题;对照人民群众的新需要,查找关注民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问题。要对照过去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找出最新的问题,避免旧话重提。
找法律问题
人大执法检查既具有法定的权威性,更须体现出应有的专业性,必须聚焦宪法和法律实施,立足于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全面掌握被检查单位的法律定位和工作职能,紧扣其法定职责和履职过程,查找执法司法中的问题,通过执法检查提高执法司法工作质量。要准确把握国家法治精神,通过深刻领会法治原则、立法精神、立法目的等查找问题,与之相契合的给予肯定支持,凡冲突矛盾的坚决监督纠正;要紧紧围绕依法治理、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大局找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参照本系统和本行业的工作任务和标准要求,深入查找执法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推进其更好履职尽责、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找执法机关的问题
执法检查的着力点在于推动执法司法机关依法履职、提升效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必须始终聚焦执法司法机关,查找其工作中的问题。要刀刃向内、自查病因,勇于刮骨疗毒,深挖执法司法人员办案程序瑕疵等方面的问题。要引导执法司法机关换位思考、举一反三,深入查找自身在工作方法、办案质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如,深入检视执法方式是否规范文明、法律统一适用是否得到保障等。通过推动建立健全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促进执法司法机关不断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更好履行法定职责。
检查组自己找问题
执法检查必须体现人大的权威性和独立性,用“监督者”的视角找问题。保持监督的客观公正,要求检查组必须基于独立调查形成判断,避免先入为主。执法检查组应深入基层自己看,采用“四不两直”方法,坚持眼见为实;广泛座谈自己听,充分了解各方面信息,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真实反映,掌握第一手材料。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必须自己看、自己听、自己判断,确保执法检查聚焦法律实施情况本身,得出客观、权威、有说服力的结论,通过执法检查助推执法办案水平,以高质量监督提升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