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链条监督推动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
作者:李斯腾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09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效能,直接关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新时代背景下,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必须立足更高站位,以系统性思维、法治化方式、效能化导向,构建覆盖“稳保值、促增值、防渎职”的全链条监督新格局,推动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
夯实“保值”根基,构筑全生命周期风险防控监督体系
保值是增值的基础,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国有资产保值涉及管理、运营、处置等诸多环节,风险点多面广,人大监督必须树立全生命周期监督理念,从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到事后评估,形成闭环。
必须筑牢制度屏障。一是推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完善顶层设计,重点监督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覆盖各类国有资产的基础性、综合性管理制度;二是推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督促国有资产具体执行部门细化执行规范,完善产权登记、资产核算、台账管理等具体规章制度,确保资产底数清晰、账实相符。尤其要加强对无形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在确权、评估、报告等环节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管理责任层层压实,从制度源头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必须细化风险防控。针对不同类型的资产(如经营性、行政事业性、资源性),分类施策,突出监督重点。例如,对经营性资产,重点关注债务风险、投资风险、法律风险;对行政事业性资产,强调配置优化、共享共用、使用效率;对自然资源资产,则着力于生态价值维护与可持续利用。督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
必须加强跟踪监督。人大需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人大立足宏观层面,通过开展调研、发起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制度性整改,放大监察问责的治理效能,将监督成果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决议或审议意见,系统性督促管理体制的完善。
聚焦“增值”导向,推动监督从“合规检查”向“提升价值”转变
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传统重心往往在于防止流失、确保合规,这固然是底线要求,但在高质量发展成为首要任务的今天,人大监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将推动国有资产提质增效、实现价值增长作为目标之一。
其一,理念革新。监督不仅是“查问题”,更是“促发展”。人大监督应超越单纯的问题纠偏,致力于通过监督发现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国有资产向关系地方经济命脉、民生保障、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增强国有资产的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其二,路径深化。重点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科学性、执行刚性与绩效产出。关注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评估其长期经济与社会效益。推动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督促相关部门及国企负责人不仅要对资产安全负责,更要对资产增值负责。监督要聚焦国有资产市场运营需求,着力营造有利于其优化配置、高效运营的法治环境。
其三,能力建设。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客观上需要监督者注重自身能力建设,努力做到通晓经济、熟稔市场、精于管理,以专业素养更好赋能监督质效提升。人大及其常委会可借助相关专业人大代表、专家库力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运用大数据分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等手段,提升对国有资产运营效能评估的专业性和精准度,使监督建议更具建设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赋能国有资产价值提升。
严守“渎职”红线,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国有资产流失是触碰红线的严重问题,往往与失职渎职、违法违规相伴相生。人大监督必须高悬问责利剑,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监督的刚性底线,并深刻剖析流失背后的制度性、机制性根源。
明晰责任界定。推动厘清政府、监管部门、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重点监督资产转让、交易、租赁、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等环节,是否存在程序违规、低价处置、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对因监管不力、滥用职权等造成的流失,要督促相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纪律责任,特别是渎职责任。
加强工作衔接。人大国资监督应加强与司法、监察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对国有资产流失行为的震慑。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监督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确保涉国资案件公正高效办理。针对国有资产流失隐蔽性强、缺乏直接受害人的特点,应督促检察机关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拓展国有资产保护领域案件办理实践。
深化标本兼治。对监督发现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例,要进行深度剖析,查找管理体制、交易机制、监督制度等方面的漏洞。通过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决定等方式,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建设、规范交易程序、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外部审计,从源头上扎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篱笆。同时,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区分探索性失误与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关乎国计民生,关乎法治尊严。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深刻认识肩负的法定职责和时代使命,以“稳保值”为基石筑牢安全防线,以“促增值”为引擎激活发展动能,以“防渎职”为利剑守护人民财富,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效能。要善于将本地实践与顶层设计相结合,将人大监督与制度完善相贯通,将依法监督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真正使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长出“牙齿”、更具实效,守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共同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