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赶考”之路
作者:易帅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09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也是揭示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谱系的理想模型,体现了国家对群众智慧的充分尊重,对地区创新探索的鼎力支持。近年来,各级人大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建设工作,但是仍面临民主实践不深刻、实效参差不齐、内生动力不强等难题。唯有持之以恒走好“赶考”之路,才能使基层立法联系点始终保持旺盛活力,成为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中的坚实一环。
永葆“赶考”初心
锚定民心夯实立法根基
参天大树,必固其根本。国家的民主法治事业若想枝繁叶茂、生机盎然,就必须将根系深扎于基层沃土。基层立法联系点正是这样一座独特的桥梁,让法律条文从“庙堂之高”精准抵达“江湖之远”,让专家学者的精深理论与基层群众的鲜活实践在此交汇共鸣。一旦脱离群众、忽视民声,联系点便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必将失去活力。唯有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意是最强的智库,基层立法联系点才能行稳致远。
坚守立法为民根本立场。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与人民意愿有机统一的有效路径,使每一部法律都深深烙上人民性的印记,成为保障人民权益、回应人民期待的坚实屏障。创新问计于民方式方法。要主动作为、深入一线,积极探索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嵌入田间地头、社区楼院、工厂车间、校园课堂等社会基本单元的新模式,善于通过随机走访、街头访谈、线上互动等形式,敏锐捕捉“原汁原味”的社情民意和群众的急难愁盼,让立法工作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日常生活经验。激发群众参与治理热情。要保持闻过则喜的良好心态,认真梳理、深入研究群众的意见建议,决不能讳疾忌医、文过饰非。主动探索有效的引导与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群众成为关心公共事务、善于建言献策的“啄木鸟”,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到国家治理的宏大实践中来。
积蓄“赶考”之力
固本强基提升立法效能
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擘画全面依法治国蓝图,到2023年基层立法联系点被正式写入立法法,这一制度创新走过了从实践探索到法律确认的不凡历程,是一项久久为功、润物无声的基础性工程。
深化数字建设促信息共享。在现有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系统完备、动态更新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和理论资料库,为联系点提供便捷高效的条文检索、立法背景与政策解读等服务,为建言献策提供专业的理论参考。同时,探索增设立法意见建议的“可视化”追踪流程,让提议者能够清晰看到意见的受理、流转、研究及采纳反馈全过程,增强参与者的获得感与信任度,将联系点打造成一个开放、互动、可信的信息共享枢纽。强化队伍建设促智慧共享。践行“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既要加强对人大工作者的常态化、专业化培训,聚焦法律知识、立法技术、调研方法及群众沟通艺术,全面提升其综合素养,又要广泛汇聚各方专业力量,推动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高校及研究机构“下沉”服务,通过“内育外引”将个人智慧汇聚提升为团队共识。优化品牌建设促机制共享。整合上海虹桥、四川雅安、广东江门、江苏昆山等地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提炼其在文化建设、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活动开展等方面的有效做法,精选典型案例宣传、打造成果展示“样板间”。鼓励后续地区在借鉴这些成熟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本土化创新与应用,实现从局部“发光”到全域“出彩”的机制共享。
秉承“赶考”之志
服务大局彰显民主价值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事关国家治理现代化全局、关乎法治中国建设长远的战略性工程。面对新征程新使命,我们必须以更为宏阔的历史视野和更为坚定的战略定力,审视其核心价值。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自觉将联系点工作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精准感知市场脉搏、敏锐捕捉产业变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在立法征询过程中,不仅收集民意,更致力于解读民情背后的发展逻辑,为优化区域规划、产业政策、营商环境提供源头活水和决策参考,凝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合力。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将联系点作为最生动的普法课堂,让民众在“立法议事”中读懂法治精神,在意见被尊重中认同法治价值。将基层有效的“土方法”论证、升华为普适的“好规则”,使法律不再是抽象的文本,而是源于生活、回应关切、能够实际运用的社会公约,在社会基层传播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普遍社会自觉,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最广泛、最坚实的社会基础。服务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推动民主参与从“广泛覆盖”向“质效双升”迈进,不仅要保障人民群众“说了不白说”,更要确保其真知灼见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将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本质特征转化为具体可感的民主实践和制度成果,使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向世界讲好中国民主故事的“金色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