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赋能 擦亮“吉林长白山人参”金字招牌 《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实施10年首次修订
作者:安然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14

2025年12月7日,2025长春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博览会暨长白山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在吉林长春开幕。新华社记者 赵丹丹 摄
草木之灵,人参为最。
人参是中华民族传统医药文化的瑰宝,更是吉林省得天独厚的特色优势资源。长白山地处北纬42o,是人参的黄金产区,人参产业地位举足轻重。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建立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机制,旨在擦亮“吉林长白山人参”金字招牌。
为落实吉林省委工作要求,依法促进全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对《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开展修订工作,这是现行《条例》颁布10年来的首次修订。
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
2015年3月,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对保护和利用全省人参资源、发展人参产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有《条例》已不能适应人参产业发展新定位、创新发展新需求。产品质量的全链条溯源、人参作为食品原料的规范使用、品牌价值的深度挖掘等新老问题交织,《条例》的修订势在必行。
2025年,吉林省将修订人参产业条例列为重点立法项目。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的修订工作,专门开展立法调研,并向省委报送了《关于推动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报告》。《条例》修订工作启动后,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多次赴通化、白山、延边等人参主产区,听取参农、企业、专家意见建议,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民意,针对“人参全株全参龄入食”等焦点问题召开座谈会,邀请省委人参专班、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厅等部门深度研讨……
立法过程本身就是凝聚共识、汇聚智慧、破解问题的过程。从省政府提请审议到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二审,《条例》修订工作的每一步都紧扣“如何让吉林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命题。
历经深入调研、广泛论证、反复打磨,2025年12月4日,吉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共八章61条,将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对人参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人参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提供法治支撑,持续焕发“吉林长白山人参”这张生态名片的时代光彩。
为人参产业可持续发展立“规矩”
人参产业是一项涉及农业、经济、文化、生态等多领域的系统工程,此次修订明确了吉林省政府统筹协调全省人参产业发展的职责,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在产业规划、质量监管、资源保护等领域协同发力,市县制定实施方案,下好“全省一盘棋”。
近年来,人参种植技术、加工工艺持续创新,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涌现,市场对人参产品多元化开发需求明显增强。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在《条例》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参产业研究”后,增加了“强化科技支撑,促进种植、加工、流通、品牌建设一体化发展”的内容。省级统筹,画出“一张蓝图”,这意味着未来吉林人参产业的发展将告别单打独斗的局面,从战略高度对人参产业进行整体规划和协调推进,实现产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此次《条例》修订最引人瞩目的内容之一是对人参“道地性”保护的升级。中药材的道地性是保证药效、临床疗效以及用药安全的核心前提,也是中药质量与价值的根本所在。长白山区是我国唯一的人参道地产区,严格保护人参道地产区的生态环境、种质资源和传统栽培加工技艺是保障人参道地性的前提,也是吉林省人参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为此,《条例》新增了加强人参道地性保护内容,还明确提出“加强人参种植生态环境整体性评估”。未来,人参种植将不再是“哪里都能种”,而是要依据科学评估,严格限定在长白山等道地产区的适宜范围内。
人参的种植用地涉及耕地、林地等多种类型,与粮食安全、生态保护存在平衡难题。修订过程中,《条例》采取了更审慎的表述,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参种植用地纳入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体现了立法的精准与专业。
修订后的《条例》还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人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并鼓励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技能培训,培养人参产业工匠。这标志着人参产业发展理念从依赖传统经验向推动人才专业化、职业化转变,为人参产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为“好人参”树标准
目前,人参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但人参产品检验检测中存在水平参差不齐、执行标准不一等问题,阻碍了人参产业发展。本次修订在质量监管和产品规范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致力于为“好人参”树标准。
人参迈向“药食同源”的产业潜力巨大,但如何安全、合规地开发食品和保健食品,一直是人参产业发展的关键课题。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以人参为原料的食品和保健食品可以注明人参生长年份,这一修改直接回应了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与安全底线。
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健全了产品追溯制度,并鼓励企业公开产品溯源信息。今后,消费者扫一下人参产品的二维码,不仅能查到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还可以追溯到它产自哪块参地、采用了何种种植标准、经历了哪些加工环节等。如此溯源,既是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有力打击,也是提升消费者信心的有效途径。
针对部分商家打擦边球,用名称、外观相似的其他植物根茎加工后冒充人参的行为,《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于伪劣人参及其产品情形认定的内容,全面禁止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长期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此次修订还针对“人参鉴定没有独立资质和专门机构”的现实,删除了“鉴定机构”的模糊表述,修改为“人参检验检测机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人参鉴定。
为吉林人参涨“身价”
“过去中国人参‘好货卖不上价’,根源就在缺标准、少品牌。”作为国内首家实现人参全株开发的企业负责人,吉林省人大代表、益盛药业董事长张益胜道出了制约人参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修订后的《条例》对“吉林长白山人参”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和推介进行了完善,提出实施“吉林长白山人参”品牌发展战略必须将人参区域公用品牌、良种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同时培育打造。
吉林省人大代表、吉林农业大学教授张越杰一直关注“吉林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领域,谈及《条例》的修订,他难掩兴奋:“要推动人参全产业链产值达到千亿级规模,品牌建设至关重要。此次《条例》修订必将为‘吉林长白山人参’区域公用品牌的打造注入强劲动力。”
人参在吉林拥有1500多年的采挖史和450多年的栽培史,在东北民间传说和传统医药文化里占据独特地位。此次修订首次增加了“人参文化保护与利用”的内容,将系统挖掘、传承长白山“放山”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未来,人参将超越单纯的产品属性,升级为可体验、可感悟的文化符号,通过建设专题博物馆、举办特色文化节、开发文创产品等多元形式,持续提升产业附加值。
2024年10月,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出台政策,将林下山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一举措不仅推动了林下山参在中医临床的规范应用,而且对促进吉林省人参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此次《条例》修订明确提出“支持林下山参纳入全省医保支付范围”,从顶层设计角度强化这一政策导向,助力吉林打造千亿级人参支柱产业。
此外,《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优化市场交易环境、支持企业建立营销网络体系等内容,注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衔接,细化了法律责任条款,确保处罚得当、权责清晰,为产业健康发展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在延边的一家人参制品工厂内,自动化生产线正有序运转,萃取、浓缩、灌装等工序一气呵成,一袋袋人参浓缩饮液经检验后整齐入箱。该企业负责人介绍说:“近几年生产的人参膏、人参原液等产品特别受市场欢迎。”
而在白山抚松万良人参市场,走进交易大厅便有浓郁的“参香”扑面而来。1.68万平方米的空间内,陈列着不同年份、品种、功效的人参及制品,鳞次栉比的摊位汇成一片生机勃勃的“参海”,尽显吉林人参产业的旺盛活力。
法治护航,“参”机无限。新修订的《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将为深植吉林黑土地、浸润长白山灵气的人参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与活力,让“百草之王”这一金字招牌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耀眼的光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