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基层人大会议质效的思考
作者:白金龙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20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会议是人大履职行权的重要载体和基本方式。会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监督水平的高低和监督效力的强弱。提升基层人大会议质效,需牢牢把握会前、会中、会后三个关键环节,严格把好会前准备关、会中审议关、会后落实关,为基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突出“四个方面” 严把会前“准备关”
严把会前准备关,是提升会议质效的基础前提。只有把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做扎实、做细致,才能为后续会议审议的深入开展筑牢根基。
合理安排会议次数和会期。人大会议听取和审议的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要准确把握工作程序、会议议题和会议节奏,依法合理统筹安排会议次数和会期。
科学确定议题。要坚持依法依规、科学民主的原则确定会议议题,紧扣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筛选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围绕法定职责定议题、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找议题、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盼选议题。建立面向全社会的监督议题征集机制,每年年末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集下一年度监督议题,选取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审议决定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监督精准、及时、有力。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议题调研越深入,会议审议才能越透彻、讨论才能越充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针对不同会议议题精心拟定调研方案,组织人大代表围绕拟审议议题开展调研,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察民情、听民意,让代表切实掌握实际情况,对审议议题知根知底、心中有数,确保发言有理有据、精准到位、切中要害。要认真梳理分析调研资料,既客观肯定成绩,也精准指出问题,科学提出对策建议,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
严格审核会议材料。会议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代表的阅读理解和审议效果。人大会议召开前,在常委会主任会议或调研工作会议上,要认真听取相关报告和会议准备情况汇报,对会议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修改完善,确保材料观点明确、逻辑清晰、结构合理、语言规范、文字流畅、通俗易懂。推行会议通知、议程及相关内容提前送达制度,会议时间确定后,及时将会议材料送达每位参会人员,保障其有充足时间开展调研、收集资料、准备发言。
抓住“四个重点” 严把会中“审议关”
精细做好会议服务。围绕会议议题做好会场布置、文件印制发放、后勤保障等工作,坚持分工负责与主动补位相结合、严谨细致与统筹全局相统一、精益求精与勤俭节约相兼顾,全面提升会议服务保障水平。
合理分配审议时间。坚持把主要时间用于审议讨论,而非听取汇报,确保每位参会人员都有发言机会,让审议深入、讨论充分,既避免因时间仓促影响审议质量,也防止代表因时间限制无法充分表达意见。
严肃会风会纪。会风连着作风,会纪关乎权威。要严格落实会风会纪规定,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缺席;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集中精力、认真履职,做好会议记录。对违反会风会纪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批评,切实维护人大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落实报告制度,要求政府分管领导、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杜绝人大会议“自审自议”现象,确保代表意见建议“说了有人听、听了有回应、回应有效果”。
提升审议发言质量。坚决杜绝重“会”轻“议”、重形式轻实效、审议不深不透、议而不决等问题。推行会议议题审议发言制度,引导鼓励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发言需紧扣议题、切中要害、言简意赅,避免重复表态、评功摆好和冗余铺垫,少讲经验总结,多提针对性强、可行性高、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推行重点发言人制度,对专业性较强的审议议题,选取熟悉相关领域工作、具备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人大代表或列席人员作为重点发言人,发挥开篇破题、引导深入的作用,既提升会议效率和质量、避免“冷场”,又能启发思路、推动形成精准深刻的意见建议。
采取“四项措施” 严把会后“落实关”
人大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形成的审议意见以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关键在督办、核心在落实。
要让书面审议意见“有干货”。会议结束后,要全面梳理审议发言,充分吸纳代表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及时转交“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办理。书面审议意见必须指向明确,既充分体现调研成果,又原汁原味反映代表意见建议,力求科学合理、准确具体、切实可行,避免将审议意见变成泛泛而谈的工作意见。推行审议意见清单化交办制度,同步附上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指向,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见效。
要让交办督办工作“动真格”。审议意见交办要强化刚性约束,改变“文来文往”的传统模式,实行面对面交办,通过当面沟通协调增进理解、凝聚共识。交办时要明确办理期限、工作要求,严明消极办理、拖延不办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代表建议和审议意见“提了不白提、发了不白发”,提升办理执行力。跟踪监督要增强韧性,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室要采取“回头看”等方式,实时跟进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办理计划、推进办理进程和落实效果,对照审议意见逐条逐项核查。推行代表建议办理“三问一评”工作机制,即年初问计划、年中问进度、年末问结果,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实现办理全过程闭环监督、持续监督。对群众关注度高、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问题集中的民生实事等重点事项,要持续跟踪、重点督办,纳入日常监督范畴,确保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落地有声,实现“办好一件建议、解决一类问题、推动一个领域工作”的成效。
要让刚性监督手段“出真招”。将决议决定执行、审议意见落实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监督议题,成立专项调研组适时开展调研,结合政府及承办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对研究处理不力、故意拖延、推诿扯皮或拒不办理的,充分运用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启动质询、撤职、罢免等监督程序,维护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彰显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保障审议意见高效落实。
要让宣传报道工作“见真章”。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要精心组织会议宣传报道,及时准确反映会议审议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成效,充分展现人大会议的民主氛围和实际效果,扩大会议社会影响。人大会议监督审议事项、作出的决议决定、通过的人事任免等,均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增强监督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提升监督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