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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实践探索构建县乡协同备案审查工作新格局

作者:吴友波 陈素影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7

2022年12月,平阳县人大常委会被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赋予“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备案审查系统向乡镇延伸”的双试点任务,以“县乡一体、协同高效”为核心,积极开展实践探索。通过构建全链条制度体系、形成刚性监督闭环,打开基层备案审查工作新局面。经过近四年的努力,平阳县县、乡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实现了从“上级要求”到“基层主动”、从“程序覆盖”到“实质纠错”、从“局部探索”到“整体推进”的转变。

制度先行 构建县乡协同框架

制度体系同步构建。出台《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办法》,让备案审查工作有章可循。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和省备案审查条例要求,修订出台《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明确县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司法工委的综合协调职责、常委会办公室及专工委的具体职责,明确乡镇备案审查的主体、范围、程序和责任。将县、乡两级备案审查工作一体部署、共同交流纳入乡镇人大主席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安排。每年年终向社会公开发布《县乡两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综述》。

能力建设同步提高。累计举办备案审查专题业务培训12次,实现县、乡人大干部“同堂培训、同步提高”。《备案审查教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正案例选编》等专业书籍成为全县备案审查干部的案头必备。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和乡镇人大主席组成理论研究小组,撰写《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现实困境的解决进路》等多篇理论文章。

专业团队共建共用。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统筹各方资源,共同打造辅助审查专业队伍。目前,共有以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22人)、温州大学法学院专家小组(7人)、县乡公职律师团队(20人)为主的3个专业团队,为县、乡两级人大提供备案审查专业支持,有效破解基层审查力量和能力不足的难题。

闭环监督 强化刚性纠错力度

“主动+专项”审查服务大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主动审查。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关于工业企业评优奖励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主动审查,推动县政府废止了存在不适当问题的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聚焦民营企业关切问题,对县政府制定的涉公平竞争12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纠正6件规范性文件的15个不适当问题,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线上+线下”提升纠正质效。2023年3月,实现了县本级和全县16个乡镇规范性文件线上报备线上初审,做到全流程留痕可追溯。截至2025年12月,累计线上接收备案、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21件,其中县政府54件、县监委2件、县人民法院6件、县人民检察院2件、乡镇政府57件,推动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县、乡两级人大共组织5次联合审查,针对11件规范性文件提出的18条意见全部被制定机关采纳,审查质效明显提升。

“示范+拓展”效应巩固成果。为推动乡镇人大规范开展纠正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编写案例供县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和乡镇人大参考。截至目前,县人大常委会共纠正案例12个,乡镇人大纠正案例13个,有4个纠正案例入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写的案例选编。其中,2023年鳌江镇人大审查纠正镇政府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案例入选首批省级纠正示范案例。

模式创新 打造可鉴基层经验

形成一套“平阳规程”。2023年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制作“乡镇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图”,明确工作步骤,厘清职责边界,统一操作标准。2024年年底,实现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乡镇全覆盖。2025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全省首个《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引》,为乡镇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可参照的文本规范和实施路径。

积累一批“鲜活案例”。编撰全省首部县级《备案审查纠正案例白皮书》。案例涉及违法设定行政处罚、非法限制市场竞争、干预村民自治等内容,覆盖基层治理常见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典型意义,为基层审查人员精准识别问题、正确适用法律提供参考。

拓宽一条“参与路径”。积极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与基层立法联系点、行业人大代表联络点、人大代表联络站等民主单元深度融合。“两点一站”已成为群众提出审查建议的重要途径,审查机构开展联合审查、组织座谈讨论、广泛听取民意的重要场所,有效拓展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法律监督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