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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

作者:王方渝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9

人大工作是党领导下的政治工作,肩负着立法、监督、任免、决定等法定职权,广泛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添砖加瓦,迫切需要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家里手。

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政治清醒是首要前提。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讲政治是根本要求。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立法、监督、任免、决定等工作的具体实践。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领会核心要义,筑牢思想根基,把牢政治方向。

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业务精湛是关键支撑。人大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和专业性,没有过硬的专业能力,难以胜任。对于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而言,精通业务体现在多个方面。要精通宪法法律,原原本本学习宪法,熟练掌握人大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立法法、监督法等核心法律法规,不仅要知其条文,更要理解其精神实质、立法原意和实践要求。要精通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熟悉立法、调研、审议、询问等各个环节,确保工作严谨规范、高效有序。要熟知对口联系部门情况,使知识结构和履职本领紧跟时代步伐,成为该领域的“政策通”“法律库”“活字典”。要吃透国情民意,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状况,把握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确保提出的意见建议切中要害、切实可行。

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树立正确政绩观是核心要求。政绩观是干部履职的“总开关”,当前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人大干部成长为行家里手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引领和价值指引。人大工作的政绩观有其独特内涵和要求,像法律制度的完善、监督机制的健全、民主法治文化的培育等工作,往往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显现成效,这就要求我们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潜绩观。人大工作的政绩,不在于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而在于是否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是否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否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要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价值原点,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把为群众办了多少实事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程序空转”,重实干、务实功、求实效,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关键在于躬行实践。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全面增强各方面本领,要在“学”上下苦功,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持续夯实履职根基。要在“干”中长才干,提升“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遇事能办”的综合能力。要在“思”中求突破,勇于守正创新,以“有解思维”应对“急难险重”。要在“廉”上守底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