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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否决到全票通过 ——忆桂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审议表决通过一部规划的始末

作者:潘荣延 编辑:林娜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9

2012年1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之一便是审议和表决市政府提交的《桂平生态市建设规划》。该规划的表决通过经历了一个先否决后全票通过的过程,在当地引起了广泛关注。

“我认为规划中的第58页‘依托龙门陶瓷工业园区,培育建材—钢铁产业群’ 这一章节提法不妥,因为钢铁产业的准入条件非常严格,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较明显,不宜提倡发展钢铁产业。”“我认为规划第85页‘加快水电建设’这一章节不应以大力发展农村水电作为调整农村能源结构的主要措施,主要措施应是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和加强沼气池建设,水电项目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各抒己见,会议气氛非常活跃。原计划只安排40分钟的审议,连续审议了一个多小时。

当会议进入投票表决的程序时,有的与会人员认为,从整体上看,这部规划已经编制得比较好了,但由于各种原因,还存在一些有待修改和完善的地方。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规划的科学性,这次不应该投票赞成这部规划,应该等市政府把该修改和完善的地方进行修改和完善后,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召开会议审议表决时,再投票赞成。最后,大家对这部规划进行投票表决,共有28个委员参加投票,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13票,弃权票6票,这部规划没有获得通过。

会后,桂平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了解和督促市政府做好规划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另外,为了提高对规划审议的质量,市人大常委会还结合工作组织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对环保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其他有关单位就规划第五章第二节——“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内容,重点对桂平市城区备用饮用水源的位置和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连同人大常委会机关收集到的相关信息与市政府沟通,供市政府在修改和完善规划时作参考。

2012年9月3日,桂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再次审议这部规划。常委会委员从“总论”到“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共七部分内容进行全面审阅。大家从中发现,第四次会议上与会人员提出的许多意见得到了采纳;会上没有提到的,有些也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大家认为修改后的这部规划,是一部能够使桂平的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规划,能够促使桂平的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修改和完善得很好。最后进行表决时,参加投票的委员共有27个,结果获得了27票赞成票,全票通过了这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