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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法善治赋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作者:王丽芬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14

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以监督利器清除落实障碍,以代表活力凝聚奋进共识,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胜势,以高质量依法履职推动楚雄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良法善治“实打实” 护航发展“加速度”

植入特色产业“法治基因”。针对彝族传统医药文化的特殊性和广大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国第一部彝医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对“医师资格的取得”作了变通规定,州政府同步制定10个相关配套性文件,先后7批次授予“彝医医师资格”1080人,促进了民族医药产业发展,擦亮了“中国彝药之乡”品牌。制定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彝族服饰保护条例,这是全国范围内将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具体化、法治化的典型案例,有力促进了彝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特别是彝族服饰保护条例的实施,有力推动构建了彝绣文化产业发展体系。2024年,全州彝绣产值跃升至11.3亿元;2025年上半年,楚雄州彝绣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75亿元、同比增长10.9%,总产值突破7亿元,彝绣文化产业成为助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的富民产业、幸福产业。

织密生态保护“法治经纬”。紧盯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立法,十年来前后颁布实施龙川江保护条例、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林下经济促进条例等6部地方法规,和上位法一起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打好楚雄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坚强法治堡垒。特别是通过制定实施全国首部林下经济促进条例,探索出一条“不砍树也能致富”的绿色发展新路径,楚雄州以法治力量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创新实践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

托起幸福晚年“法治支点”。针对楚雄州人口老龄化实际,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率先制定出台养老服务条例,推动楚雄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迈入法治轨道。截至2024年年末,全州建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435个,可提供养老总床位16828张。比如永仁县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搭建“幸福里·夕阳社区”养老服务平台,让广大农村老年人在家就能享受便捷、周到的养老服务。至2024年年底,永仁县康养地产项目累计销售住房2663套,吸引康养旅居人口超过2万人,约占永仁常住人口的20%。

雕琢社会治理“法治刻度”。制定实施民族教育条例,强化了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教育发展的政策保障,投入不断加大,教师的优惠待遇得到落实,全州民族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乡村清洁条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的制定实施,有力推动全州民族地区构建和谐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使民族文化、地域文化、自然环境资源等特色得到保护传承和挖掘,各县(市)争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城市蔚然成风,城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特别是牟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做法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在全国进行推广。

监督问效“硬碰硬” 确保决策“真落地”

为经济发展“校准航向”。积极为低空经济和防汛减灾建言献策,得到州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对楚雄州“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粮烟协同发展、侨务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种业发展、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段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视察等,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作为;特别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持续5年开展监督,2021年至2023年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深挖7个方面22个具体问题后于2023年开展质询(目前,2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2024年至2025年跟踪质询整改,2025年6月出台《关于“四轮驱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持续5年跟踪监督,以监督“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为幸福家园“添砖加瓦”。听取和审议社会建设救助等工作情况报告,对校园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在楚雄电视台《问政楚雄》栏目跟踪“县乡农村公路管护”人大质询后的整改,向社会公开人大监督与政府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整改实效;特别是对全州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后,全州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共体建设范围,共有424名乡镇基层卫生人员取得全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资格,355名乡村医生取得了彝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乡村医疗防病治病能力不断提升。

为社会稳定“筑牢屏障”。听取和审议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情况报告,对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对基层人民调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31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推进法治楚雄建设。特别是将防洪法、防汛条例执法检查与防汛减灾督导相结合,对7个县(市)、22个乡(镇)开展督查,发现隐患问题46个,提出整改建议46条。

为美丽楚雄“增色添彩”。常态化开展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监督,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治理和修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质询,常委会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河(湖)长制及林长制副总督察职责,常态长效开展专项督察,助力绘就美丽楚雄的壮美画卷,全州累计荣获生态文明建设国字号品牌4个和省级品牌4个。

代表为民“心连心” 民呼我应“聚合力”

组织引导全州8471名五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特别是2025年州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166名人大代表到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开展履职培训,切实提高了政治素养、法治素养、民主素养、专业素养,人大代表发挥“五员”作用汇集起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一是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各级人大代表依托全州11个代表之家、104个代表工作站、1097个代表联络室、18个专业代表工作站,向群众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将党的政策送进千家万户,让法治的阳光照亮公平正义。二是当好“群众诉求接访员”。2024年以来,各级人大代表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多形式、多渠道面对面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1.6万余条,把群众急难愁盼变为履职“满意答卷”。楚雄市在云南开关厂成立全州首个“企业代表联系点”,建点以来为群众办理民生实事200余件,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3件,化解矛盾纠纷12起。三是当好“社情民意收集员”。实地走访调研,听民声、察民情、访民意,让群众的每一份诉求都有回应、每一桩难事都有回响。特别是围绕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编制“十五五”规划开展人大监督,征求110名州人大代表对“十五五”规划的意见建议供州政府决策参考。四是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2024年以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5000余件,守护万家安宁,维护和谐稳定。如,南华县各级人大代表与乡镇平安法治办、司法所加强对接联动,2024年共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20余起。五是当好“民主监督管理员”。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群众关心的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平安建设等热点问题开展监督,铸牢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