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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推动普法提质增效的实践与创新路径

作者:沈红雷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14

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先导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贯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其实际成效不仅取决于普法内容与形式的精准程度,更与监督机制的有效嵌入密切相关。浙江省嘉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部署要求,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将人大监督职能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度结合,探索出一条以监督促普法、以普法强治理的实践路径,为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地方经验。

立足城市发展全局

明确普法战略定位

法治环境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之一。市人大常委会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愈发认识到法治宣传教育不仅是普法部门的基础业务,更是影响城市长远发展的战略工程。必须牢固树立抓法治宣传教育就是抓软环境、抓经济、抓民生的系统思维,将其置于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统筹推进。

从优化营商环境看,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投资者选择落户地,首先考量的是政策是否透明、执法是否规范、权益是否可预期。嘉兴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节点城市,近年来在政务服务标准化、市场监管规范化等方面持续发力,但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仍需通过常态化、精准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加以巩固。只有让各类市场主体普遍知晓法律边界、信任法治环境,才能真正激发市场活力、稳定投资预期。从保障民生福祉看,依法行政水平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征地征收、物业管理、教育医疗等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归根结底要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持续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也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基础工程。

在监督实践中,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时细化年度普法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推进时限和评价标准,推动普法由“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在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将普法实效作为衡量各部门履职水平的重要指标,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聚焦分层分类施策

提升精准普法实效

从“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是提升普法实效的关键。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推动普法工作由“给什么学什么”向“需什么普什么”转变,在分层分类、精准施策上形成了一系列有效做法。

宪法宣传教育是全民普法的核心内容。市人大常委会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持续开展宪法宣誓、宪法主题公园开放日等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让宪法思维融入日常、深入人心。在抓好宪法宣传的同时,注重回应群众个性化法律需求。通过“菜单式普法”机制,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定期收集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推动“一府两院”按需定制普法内容。如针对老年人群体,重点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遗产继承等法律知识;针对青少年群体,突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强化民法典、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方面的宣传,实现普法内容与受众需求的精准匹配。

“法律八进”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市人大常委会在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宗教场所过程中,重点加强流动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流动人员违法犯罪率相对较高的实际,整合司法行政、教育、群团、社区等力量,探索与人口流出地建立协作机制,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等区域,推动“一府两院”设立普法驿站,开展常态化法治宣讲和法律服务。同时紧扣征地征收、垃圾分类、食品安全、电信诈骗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领域,定期督促“一府两院”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和主题普法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现场咨询、模拟法庭等形式,让群众在参与中接受法治熏陶。

创新载体融合机制

增强普法传播效能

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传播方式的亲和力。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传播格局的变化,推动普法工作由传统手段向融合传播转变,在增强吸引力和覆盖面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媒体普法持续深化。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平台,精心打造“以案说法”专栏,选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士深入解读,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故事。新媒体普法矩阵加速构建,以“嘉兴普法”微博、微信公众号为龙头,整合各县(市、区)普法新媒体资源,形成覆盖广泛、联动响应的普法新媒体矩阵。通过短视频、动漫、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法律知识、解读新法新规、解答法律咨询,让普法内容触手可及。

品牌化活动持续发力。精心组织“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普法。打造“法治文化节”“普法嘉年华”等特色品牌,将法治元素融入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书画展览、灯谜竞猜等群众文化活动之中,寓教于乐、润物无声。加强地方法治文化培育,深挖本地红色文化、运河文化中的法治基因,创作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推动法治精神与地域文化有机融合。

深化示范引领带动

激发普法创新活力

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的有效方法。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全局,持续激发基层创新活力,推动普法工作从“点上突破”向“面上开花”转变的重要途径。

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多级联创”工作。重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以及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各类示范创建任务,将普法成效纳入创建指标体系,推动各地各部门在创建中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老娘舅”“和阿姨”等民间调解品牌的示范作用,将普法融入矛盾纠纷调解全过程,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方。

健全普法保障长效机制。通过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清单,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普法格局。督促政府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普法骨干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完善普法考核评价机制,建议政府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普法职责,确保普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