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省市人大>

北京: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

作者: 编辑:刘晶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04-15

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规定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和销售、运输、存储等作出规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北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所有室外飞行活动均需提出申请。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规定明确,可以为有需求的飞行活动划定专门飞行场地。

规定明确禁止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破解其系统;不得向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出租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禁止运输、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现有无人驾驶航空器完成实名登记和信息核实的,由所有者携带的除外。北京市还将在延庆区划定专门飞行场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有序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