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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牢人大履职的正确政绩观方向

作者:余万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2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抓实抓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是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提高思想认识

着力解决好“怎么看”的问题

认识到位是行动自觉的前提。只有从思想深处真正搞清楚“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才能在履职实践中不偏向、不走样、不漂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自觉为人民出政绩”。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人民性。政绩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不是用来邀功请赏的,而是要实实在在惠及人民、经得起检验。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不仅要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而且要当好表率、作出示范,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增强自觉,在落实上体现成效。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内涵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明确政绩的价值取向、目标标准与实践路径,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围绕人大职能职责,找准正确政绩观与人大工作的结合点,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始终以是否符合正确政绩观作为衡量履职成效的标尺,以正确政绩观引领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把握工作重点

着力解决好“怎么树”的问题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总要求,贯彻到履职各环节。一是研究把握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对标对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在全国“一盘棋”中谋划和开展人大工作。二是围绕履职事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研,既要找准短板弱项,更要在对症下药破解难题上下功夫,广泛听取专家学者、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汇集民智,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形成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又符合本地实际的履职成果。三是发扬民主,深入落实“两个联系”工作机制,组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人大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在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将相关会议材料发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会议期间,组织充分讨论审议,推动依法高效行使表决权,提升决策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人大及其常委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体现到依法履职的方方面面,也要突出重点。一要聚焦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等方面贡献人大智慧。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助力“十五五”规划高质效实施中发挥人大作用。要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围绕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谋划高质量发展路径,提出高质量发展建议,争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二要聚焦为民造福。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要围绕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点建设等工作,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民意反映渠道,推动“政府干的事”更加契合“群众盼的事”。加强代表建议的高质量提出和高质量办理,促进国家机关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工作,积极为群众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三要聚焦中心大局。要发挥好人大协商作用,聚焦政府决策,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谋划开展多方面调研,提出多角度意见。在推进落实过程中,选准切入口,发挥好人大监督作用,共同致力于工作推进过程中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协同一致推动正确政绩观的落实。

突出关键环节

着力解决好“怎么抓”的问题

抓好三支队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人。一是抓好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学习教育。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是人大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对履职成效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必须严格落实学习教育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在工作中全面落实好正确政绩观要求。二是增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绩观意识。人大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行使权力更加常态化。要把增强组成人员的正确政绩观意识作为提升人大常委会履职成效的重要基石,将正确政绩观纳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履职评价的重要标准。三是强化人大代表的正确政绩观引导。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主体,要引导人大代表以人大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积极当好联系群众的桥梁,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机统一。

健全三类机制。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立足当前、重在长远,要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一是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程序性、规范性、法律性,但也要在实践中不断守正创新。要结合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认真梳理涉及人大及其常委会运行的制度,对其中不符合、不适应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内容,及时作出修改完善。二是健全作风保障机制。正确政绩观与作风建设相辅相成,正确政绩观既是作风的表现,又需要作风来保障。要坚决克服调研中的形式主义、审议中的程序主义、表决中的主观主义、测评中的好人主义等不良作风,树好树牢求真务实的作风。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整改、交办审议意见的落实等,要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把“后半篇文章”抓出实效。三是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正确政绩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永恒课题,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长期坚持下去。要深刻总结学习教育形成的经验做法,全面融入立法、决定、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中,建立健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常态长效机制。

强化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全面抓好理论学习、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工作,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教育作为推进人大工作进一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抓手。二是丰富知识结构。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多元化知识结构作支撑。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掌握,把与履职相关的理论知识学习作为正确履职的前提条件,列入前置程序,夯实理论基础。三是开展警示教育。要经常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用本地区、本系统政绩观方面的负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始终保持对政绩观偏差的警醒,始终把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记于心、践于行、显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