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人大之责 守护环境之美 擦亮生态之绿
作者:王跃中 编辑:刘晶 来源:“人民与权力杂志”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6-04-24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城市最亮丽的底色,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二部法典,对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用心用情用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高站位参与立法,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根基。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中创新航省级立法联系点、直溪镇和西城街道方边村市级立法联系点作用,持续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渠道,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立法调研,认真组织座谈论证,广泛征求行业企业、基层干部、专家学者、人民群众等意见建议,为上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供参考、贡献智慧。
高效能精准监督,为生态环境保护加持赋能。区人大常委会健全完善全链条多维度闭环机制,制定实施环境保护监督办法,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对水、气、土、固废、噪音等开展立体监督。视察调研金沙老城雨污分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乡村片区整治更新等情况;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耕地保护、幸福河湖建设、金沙老城更新改造、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报告;先后与全国、省、市人大联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城市能级提升、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多措并举督促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高水平决议决定,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支撑。区人大常委会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排查梳理出河道整治、关停化工园区企业的善后处理、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等10个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动员全区上下持之以恒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严控生产生活污染排放、严格项目准入环保标准、严惩各级各类违法行为。作为太湖上游城市,域内的长荡湖是太湖上游重要的汇水区域,加强对域内水生态的保护是区人大常委会肩负的一项重要使命任务,在听取区政府关于太湖流域水生态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之上,研究出台《关于切实强化太湖流域水生态保护金坛担当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水生态保护的目标、方向和路径,聚力加快域内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筑牢太湖上游生态安全保护屏障。
高质量代表履职,为生态环境保护凝聚合力。区人大常委会持续拓展“两个联系”制度,组织人大代表走访选区选民、调研园区企业、收集意见建议,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倾听民声、汇聚民智、化解民忧的重要抓手,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代表建议实行重点督办、全程跟踪、限时办结,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有效发挥人大代表监督问政职能,将人大监督嵌入河湖长制,创新设立“人大+河湖长”协作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担任骨干河道“人大问水员”,定期开展巡河护河、生态教育、垃圾分类宣传等活动,协调解决涉水问题40余件,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治理有方、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积极搭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探索建立“人大代表+网格”工作机制,组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就地就近入网履职,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把脉问诊、献计献策。

数据显示,“十四五”时期,域内11个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100%、优Ⅱ比例72.7%,长荡湖水质达到Ⅲ类、三年跃升两个水质类别;空气质量连续5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创成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湿地公园、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获评江苏省整县制美丽乡村县(市、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经验连续三年被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范围推广。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法典化时代的起步之年,金坛区人大常委会将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契机,继续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一如既往、久久为功,以常态化实效化履职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者王跃中系常州市金坛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