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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生态底色 彰显人大担当

作者:黄湲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27

近年来,湖北省黄石市人大常委会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紧扣生态环保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动城市向“绿色宜居”深刻蝶变,为筑牢黄石生态安全屏障、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坚定政治方向

在服务大局中把准监督定位

与党委同频共振。把政治建设贯穿履职全过程,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把准政治方向。科学谋划制定年度监督清单,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生态治理的法治实践与工作举措,确保绿色转型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与政府同向发力。立足黄石“工矿老城、先矿后城”市情,针对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柴油货车污染尚未有效解决,生态治理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季度会商、联合调研、现场督办”常态化机制,组建专项联合工作组,强化项目准入、节能减排、扬尘治理等监督调研,为政府重点工作“把脉问诊”。对政府生态环保工作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动形成“问题共查、对策共商、整改共推、成效共评”的良性闭环,实现从“单向监督”向“双向发力”转变,凝聚起生态治理的强大合力。

与人民同心共行。紧扣群众对“蓝天、碧水、净土”的热切期盼,将解决突出生态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构建“群众点题、人大监督、政府整改”工作机制,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生态治理中落地生根。依托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载体,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矿山复绿、网湖治理等环境诉求,实行“销号管理”,持续增强群众生态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精准发力

在依法履职中守护绿水青山

立良法固根本,推动生态治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立法是生态保护的“压舱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从黄石实际出发,突出重点任务、地方特色,把立法过程转化为破解难题、完善制度的具体实践,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生态治理。专班推进强保障,组建立法工作小组,严格落实“双组长”负责制,建立“分段领跑、各负其责”的推进机制,统筹抓好《黄石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等生态环保领域立法。通过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逐条讨论研究,有序推进法规草案调研起草、修改完善等工作。严把质量守关口,梳理起草中的重难点问题,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筑牢立法质量防线。如在《黄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起草中,针对黄石水源地分布散、管护难度大、部门职责交叉等问题,从职责划分和监督管理体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提出九类意见,明确水源地管护责任清单,细化处罚标准,推动法规更务实管用。

严监督强刚性,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常委会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形式,坚决站好生态环境保护“人大岗”。紧盯关键领域,既围绕环境目标落实、长江大保护、循环经济发展、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监督,又针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综合评议,直击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性矛盾,推动补齐思想认识、部门协同、基层力量、政策落实四大短板。完善闭环管理,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对进展缓慢的事项,采取“一对一”督办等方式倒逼落实。如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抓手,先后6次赴阳新县网湖实地巡察、两次开展暗访检查,多次召集市直部门及县、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从源头查找水质下降根源,研究制定因湖制宜的治理方案。督促相关单位成立联合督导专班进驻阳新,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跟踪问效,坚决杜绝“避难就易”,筑牢水生态安全底线。创新落实机制,建立“一年一报告、三年一检查”长效机制,打通法规落地“最后一公里”。如在跟踪落实《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中,督促市政府针对四大类问题制定专项方案,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196.47公顷,超额完成任务。

发挥代表作用

凝聚生态保护强大合力

组建专业队伍,人大代表监督扎根一线。打破地域与层级限制,按照“小型、专业、高效”的原则,组建生态环境专业代表小组。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全覆盖检查,实地督导生态保护、督察整改、排污口整治等工作,推动全市507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全部整治销号,实现“代表监督在一线、问题解决在现场、成效体现在环境”,让人大代表成为生态治理的“移动探头”。

抓实建议办理,履职成效惠及民生。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健全“分类梳理、清单管理、全程督办、跟踪问效、二次问效”机制,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从代表建议中梳理共性、突出、深层次问题,推动从“办理一件建议”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对代表建议办理不满意件启动专项督办程序,督促相关单位重新研究、完善方案、二次答复,实现建议办理向结果满意深化,让代表建议成为破解生态难题的“金钥匙”。

注重宣传引导,绿色理念深入人心。引导人大代表立足岗位、扎根基层,当好生态环保政策的“实干家”、群众诉求的“传声筒”、绿色发展的“宣传员”。通过入户走访、村社座谈、线上互动等方式,收集群众环境诉求,普及环保法规与绿色知识,带动群众践行低碳生活,推动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人人共享环保成果的良好氛围,让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城市血脉、走进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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