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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关键环节 切实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作者:陈砚斌 和宝元 编辑:崔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27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以学习培训、督促检查、制度建设、探索创新为抓手,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抓培训提能力

推动备案审查常态长效

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连续四年举办备案审查业务培训班,先后组织州、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府一委两院”经办人员、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等200余人次进行了业务培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到怒江实地调研指导,为培训班学员讲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经验做法,交流典型案例,分享实践操作,有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见行见效。组织人员前往广西大学等地开展专题培训,通过理论阐释、政策解读、案例剖析、实地考察等,强化了学员对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法治思维和责任意识,有力提升了制定机关、审查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2022年以来,对44件规范性文件完成备案登记,向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报备11件,成功录入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504件,其中5个乡镇入库13件文件,实现乡镇层级规范性文件入库“零的突破”。

抓督查盯整改

实现备案审查闭环管理

始终坚持“规范性文件制发到哪里,备案审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理念,2022年以来,每年以书面提醒、上门指导、实地督察等方式,依法对州“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四县(市)人大常委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方位审查。督促制定机关对2019年至2022年漏报的5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补报,建议制定机关废止与现行法律条款相悖、与中央精神不符、与时代发展要求脱节的规范性文件20余件,对30余件要求作出补充材料或修改完善后重新报备,对7件作出纠正处理,清理地方性法规5项、决定决议130项。通过“审查—反馈—整改—复查”的完整闭环管理流程,确保每一项规范性文件都合规有效,切实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抓制度促规范

助力备案审查提质增效

成立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督促等,有力保障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出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州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形式审查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收件、归档,接收登记、组织审查,工作联系、业务指导等具体方面进行明确划分,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着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有序、流转顺畅、反馈及时,有效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抓落实求突破

总结备案审查本地特色

秉承“落实是最好的创新”工作理念,对标新修订的《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对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的情况、开展审查的情况、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纠正处理的情况、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情况等进行全面报告,并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公布时间、报备时间、审查机构、审查发现问题、处理结果等用表格汇总后以附件提交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审议,一目了然地反映出备案审查中的相关信息,对制定机关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提供了借鉴。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制定出台《怒江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报制度》,进一步提升人大法律监督效能,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坚决维护法治统一与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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