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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

以法治力量守好八桂土特产金字招牌

作者:吴良艺 曾芳 编辑:崔斌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6-04-28

4月2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林逢镇东养村芒果种植基地,一场特殊的“知识产权保护课”在田间开讲。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三级检察院检察官手拿宣传册,向农户们讲解“百色芒果”地理标志如何规范使用、遭遇侵权如何维权。

八桂大地上,一枚枚地理标志承载着百万农户的生计与乡村全面振兴的希望。然而,商标闲置、冒用侵权、品质参差等问题曾困扰特色产业发展。

“2025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重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协同各方打通保护‘最后一公里’,以法治力量守好八桂土特产金字招牌,充分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护航科技创新健康发展。”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陈立毅介绍。

重拳打击

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黎某宁在未取得某高端奢侈品企业授权的情况下,雇人在梧州市龙圩区某民房内擅自制造该企业注册商标标识,通过客运大巴、快递销往广东佛山、中山等地。案发后,执法人员现场扣押成品假冒商标标识253万余件。

“龙圩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全面审查证据链条,发现工艺师傅黎某文系生产关键环节负责人,但其未被立案。”承办检察官陈宇滔介绍,检察官准确认定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督促公安机关将其追捕到案。最终两名被告人被判处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缴纳罚金共56万元。

面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广西检察机关亮剑出击、绝不姑息。办案中,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提前介入,对涉案金额大、影响恶劣的案件第一时间派员引导侦查取证,夯实证据基础,准确追诉犯罪。2025年至2026年第一季度,全区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91件214人,起诉78件168人。

对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仍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检察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意见,打破“刑事不追、行政不罚”的真空地带。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中,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后,通过行刑反向衔接向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意见,二人最终被处以行政罚款。

同时,广西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一案四查”综合履职机制,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深挖行业管理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治理。

强化保护

扶绥县“姑辽茶”历史悠久,是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全县有上百家企业、作坊从事“姑辽茶”产销经营,带动了十万余人就业。2025年初,扶绥县人民检察院走访发现,5家企业侵权使用地理标志,部分产品“茶多酚”等指标不达标,以次充好问题突出,且配套管理办法长期缺失,“重申报、轻使用”现象严重。

扶绥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样检测固定证据,于2025年4月向县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收到建议后,市场监管局开展巡查36次,销毁不规范包装2000余个,引导9家企业申请用标。扶绥县人民检察院还专题报告县委,推动成立“姑辽茶”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建立起长效保护机制。

广西拥有“百色芒果”“武鸣沃柑”“融安金桔”“藤县八角”“六堡茶”等一大批地理标志品牌,但部分土特产面临商标闲置、冒用侵权等共性问题。

“对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门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指导各地结合地域特色开展‘一标一策’保护。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产品被侵权假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被冒用、使用不规范、证明商标申请后长期闲置等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介入,督促主管部门开展监管。”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陈燕倩介绍。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家门口的检察官”制度,成立涉六堡茶专业办案团队,将服务触角延伸至产业一线,办理涉六堡茶公益诉讼案件20件。

藤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藤县八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批一年多仍无人使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出台《“藤县八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目前已有3家企业成功获批商标使用权。

良庆区人民检察院与武鸣区人民检察院联动开展护航“武鸣沃柑”地理标志专项活动,深入农产品交易中心实地了解品牌管理和标准化生产情况。

融安县人民检察院以“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延伸、线下监督向网络覆盖延伸、分散履职向一体联动延伸”的“三维延伸”工作法,为融安金桔产业量身定制法治“防护盾”。

如今,广西检察机关通过多套“强化保护组合拳”让越来越多的“桂字号”品牌焕发新生。

协同共治

2025年12月9日,藤县古龙镇商会会议室内,一场公开听证会举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古龙镇商会代表、八角企业和种植户代表围坐一堂,共同为“藤县八角”地理标志保护“把脉问诊”。

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办案过程与整改成效,行政机关代表陈述落实情况,听证员就品牌推广、侵权监测等提问互动。“检察机关主动聚焦产业发展难题,既破解了侵权乱象,又推动了品牌推广,还帮农户解决了实际困难。”人民监督员李筠在听证会上感慨。

知识产权保护绝非一家之责。广西检察机关主动融入“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与市场监管、公安、法院、工商联等建立常态化协作,会签衔接协议,统一证据标准,破解“该移不移、移而不接”难题。

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跨部门协作机制。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会签著作权行政司法衔接协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三合一”司法协同中心。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会签协同保护合作机制,打通执法司法衔接“梗阻”。

协同共治,既要靠机制打通“梗阻”,更要把服务送到产业一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托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筹“四大检察”职能,在自贸试验区、平陆运河等重大战略区域设立检察联络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出台自贸区检察室工作指引,南宁、钦州、崇左三地检察机关联合出台服务保障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司法协作机制,主动对接东盟区域规则,为跨境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广西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