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下好“四个功夫”,持续提升代表议案工作质效
作者:孔玲 编辑:林娜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发布时间:2026-04-29

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议案,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的重要方式,也是代表在大会期间的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勉励人大代表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要求各国家机关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269件代表议案,全部按期审议完毕。
胸怀“国之大者”、紧贴“民之关切”,着力在提高代表议案质量上下功夫。一方面,代表们胸怀“国之大者”,坚持服务大局。如围绕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提出修改专利法、商标法,制定人工智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等方面法律的议案;另一方面,代表们紧贴“民之关切”,坚持民生为大。如提出制定托育服务法、养老服务法、医疗保障法、社会救助法、物业管理法等方面法律的议案。代表们更加注重提高议案的质量,不追求数量。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数量较上年减少29件,议案质量稳步提高,数量整体趋于稳定。
从“单向联系”向“双向互动”转变,着力在深化交流互动,凝聚立法共识上下功夫。经大会主席团决定,269件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10个专门委员会审议,各专门委员会深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代表法,将深化和拓展“两个联系”融入议案审议全过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全国人大代表600余人次,邀请89人次代表参加36次立法调研和22场座谈会、评估会。针对首次办理的执法检查相关议案,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调研,与代表当面沟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累计邀请51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座谈等,实现对提出议案的代表团和30名领衔代表沟通反馈全覆盖。
系统谋划、深度融合,着力在促进议案审议与立法、监督工作有机衔接上下功夫。各专门委员会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把议案反映的民意诉求落实到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中。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将议案办理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等工作密切结合。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向提出议案的有关代表征求对法律草案稿的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吸收。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分类研究,对已纳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认真研究吸纳,对议案提出的其他立法项目积极调研论证。民族委员会在起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过程中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内容,华侨委员会结合议案内容认真听取有关部门以及归侨侨眷的意见建议。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议案提出的切实可行的立法建议,在牵头修改可再生能源法、参加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等工作中充分吸收。社会建设委员会以民生改善为目标,围绕9件议案涉及内容,组织实施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监督工作。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在提升议案审议实效上下功夫。有关专门委员会通过密切沟通协作、专题调研座谈,邀请提出议案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听取代表意见、提升审议质量。有关立法方面的268件代表议案中,已审议通过、已提请审议或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等的共170件,占比63.43%。其中,19件议案涉及的13个立法项目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法治宣传教育法、国家公园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仲裁法、网络安全法等;30件议案涉及的14个立法项目,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21件议案涉及的50个立法项目,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作出相关安排,推动牵头起草单位抓紧做好起草和研究论证工作。另有98件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待条件成熟时列入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或在相关法律制定、修改等工作中统筹研究,1件监督类议案已开展相关调研。
目前,全国人大代表正在按照修改后的代表法和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相关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基础上,积极酝酿提出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部分代表议案已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上传、提交。接下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更好服务保障代表依法、有序、规范履职,推动代表议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