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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严流程 笃行实干立良法

作者:刘星慧 编辑:崔斌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05-06

立法是法治之基、善治之要。自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坚守立法初心、勇担法治使命,紧扣地方治理实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构建形成科学谋划、调研论证、初稿审查、审议报批的全链条立法工作体系,累计制定14部符合市情、务实管用、群众认可的地方性法规,以高质量地方立法为赤峰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深耕调研论证

把准立法“方向盘”

立法调研论证是地方立法的首要环节。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不调研不立法、不论证不立项”工作原则,将调研论证贯穿立法全过程,推动立法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在选题阶段,深入基层一线、田间地头、企业车间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基层立法联系点征询等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群众、行业协会、市场主体、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真正摸清群众想要解决什么问题、地方发展需要什么制度、基层治理欠缺什么规范。在论证环节,对立法项目的核心要素、实施条件、预期效果进行全面研判、综合分析,坚决杜绝为立法而立法、制定脱离实际的“摆设法”,让立法真正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金钥匙”。如制定《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过程中,调研组深入北部农牧旗(县),入户走访上百名牧民,充分吸纳基层声音、尊重农牧区实际。

严抓初稿审查

筑牢立法“奠基石”

法规初稿质量直接决定立法成效。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严格落实初稿审查责任。依据《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相关规定,由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牵头,联合司法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建审查专班,对法规初稿开展多维度、深层次审查。聚焦初稿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严查是否存在与上位法抵触、超越立法权限、违反法治原则的内容;紧扣前期调研发现的实际问题,核查初稿是否设定针对性制度规范;结合基层执法、司法、守法实际,审查条款是否便于操作、符合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审查过程中,兼顾各方合法利益,平衡各类社会关系,确保法规初稿既契合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原则,又符合赤峰市情、贴合基层实际,为后续立法程序夯实基础。近三年来,组织20位立法咨询顾问对5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深入论证,提出修改完善建议百余条,以专业力量保障立法质量。

依规审议报批

严守立法“规范线”

审议是立法程序的核心环节,报备是地方立法的法定要求。赤峰市人大常委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抓实抓细审议报批全流程。在法规审议环节,提前做好审议准备,系统梳理前期调研、初稿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详实的审议参考材料。审议过程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围绕法规草案的核心条款、制度设计、执行细节、法律责任等关键内容深入研讨、充分审议,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争议条款组织专题论证、反复研究修改;对不符合实际、难以执行的内容,坚决予以调整完善。在法规报备环节,及时将法规文本、说明、审议意见等相关材料报请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对审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第一时间研究,认真整改落实,切实维护法治统一、彰显地方特色、服务发展大局。《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自治区首部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历经多轮精雕细琢后顺利获批施行,为赤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做实评估问效

增强立法“生命力”

良法重在实施,善治贵在问效。赤峰市人大常委会紧盯法规实施、做实评估问效,以刚性监督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见效,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对《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围绕法规实施效果、执法监管效能、群众满意度进行客观评价,广泛收集执法单位、基层群众、市场主体反馈意见,形成科学务实的评估报告,为后续立改废释提供实证支撑;围绕《赤峰市野外防火条例》《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实地督察、随机抽查、座谈问询、暗访核验等方式,严查法规执行不到位、制度悬空不落地等问题,推动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规范用权,确保地方性法规从“纸上条文”转化为“治理实效”;对《赤峰市促进小米产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持续跟踪问效,这部小米产业地方性法规已成为赤峰市以地方立法护航特色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鲜活范例,使法治红利惠及产业发展与农牧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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