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思考
作者:李川 编辑:崔斌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05-11
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监督法规定的基本监督形式,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和公正司法的重要载体。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中,仍存在部分组成人员不善审议、发言质量不高等问题,审议工作质效与法定职责、群众期待尚有差距。必须坚持依法履职、问题导向、系统施策,全链条提升审议质量,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
筑牢审议工作基础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素养,直接影响对“一府一委两院”各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要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解决不善审议、发言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一方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常态化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组成人员深刻认识人大监督的政治性、法定性、人民性,牢记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职责定位,摒弃“二线”思想,主动围绕议题直面问题、畅所欲言,依法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扛起人民重托。另一方面,强化日常培训,提升综合履职水平。针对组成人员来源广泛、专业背景不一、履职能力参差不齐的实际,要围绕人大法定职权、议事规则、审议发言技巧、专题调研方法等内容,持续开展政策解读、业务辅导和经验交流。定期邀请法律专家、行业骨干、部门负责人授课讲解,系统传授专业知识、工作流程、监督要点,帮助委员熟悉履职程序与权利义务,补齐专业短板、消除认知盲区,推动由“外行看热闹”向“内行看门道”转变,切实提高审议的针对性、精准性和专业性,确保发言切中要害、建议务实可行,更好反映人民意愿。
科学选定监督议题
紧扣中心贴近民生
根据监督法第十一条规定,常委会应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做到选准题、选好题、选对题。一是紧扣党委中心工作选议题。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主动与党委年度工作部署同频共振,聚焦区域经济发展、重大项目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科学谋划监督议题,把人大监督嵌入中心大局,以高质量审议服务地方发展全局。二是立足群众急难愁盼选议题。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人大监督全过程,通过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点等平台以及选民接待、问卷调查、信访梳理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所思所盼,将教育、医疗、养老、食品安全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列为监督重点,让审议贴近民心、回应民意。三是聚焦监督堵点难点选议题。结合上年度监督计划实施情况,系统梳理日常监督、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薄弱环节与监管盲区,紧盯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制约工作推进、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精准确定监督议题,着力破解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难题,不断提升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做细会前筹备工作
提供审议坚实支撑
会前准备是否充分,直接决定审议效果。一是开展针对性专题学法。围绕拟审议的专项报告,精准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文和行业规范,帮助常委会组成人员吃透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据、政策标准和工作要求,确保审议于法有据、言之有物。例如,重庆市铜梁区在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均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培训,围绕议题讲清法条依据与监督要点,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工作底气。二是提前送达会议材料。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在会议举行十日前,将专项报告、背景资料、调研报告提纲等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保障其有充足时间研读材料、思考问题,并提前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实际情况,避免临时参会、仓促发言。三是做深做实调查研究。常委会调研组在人员安排上,要兼顾广泛性与专业性,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行业专家、基层代表参与;综合运用座谈视察、个别走访、问卷调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依托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点等平台征集多方意见;调研报告坚持问题导向,要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形成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的高质量调研成果,集众人之智寻求最佳建议。
健全制度运行机制
提升审议规范实效
以制度刚性保障审议严肃性,推动审议从“会上发言”向“落地见效”转变,形成会前准备、会中审议、会后督办的闭环管理。一是严肃会风会纪,规范履职行为。人大常委会会议具有法定性和严肃性,要求所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范。要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考勤、发言、会场秩序等要求,强化组成人员准时参会、认真审议的责任意识,杜绝无故缺席、消极参会等现象,提升会议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提升互动质效。严格落实报告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制度,同时,报告涉及的相关部门须安排熟悉业务的负责人到会旁听、接受询问、现场回应,打通审议沟通渠道,提升审议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三是优化服务保障,做实审议工作“后半篇文章”。常委会机关精准做好会务、材料、协调等保障工作,及时梳理审议发言,形成合法、精准、可操作的审议意见,按程序签审后印发“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办理。推行“审议意见+问题清单”模式,明确整改责任、时限与要求,建立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等机制,将办理情况纳入监督闭环,防止“审而不督、督而不改”,确保审议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人民代表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使用。授权转载转发平台,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