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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关键环节 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作者:曹永强 编辑:崔斌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05-15

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利,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定职责。近年来,河南省新郑市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提出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把好代表建议提出、办理、督办、评价四个关键环节,全链条把控,把代表“好声音”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人心的“实举措”。

把好建议提出环节

做到建议有的放矢

学习培训,提升能力。为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新郑市人大常委会每年举办基层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有关专业知识,让代表学会依法履职、正确履职、有效履职。

围绕热点,传递民声。市人大常委会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代表联络站有针对性地引导代表深入基层察民情、听民声、汇民意,开展视察、调研和评议等活动,为提出高质量、接地气的建议做好准备。

严格审核,保证质量。人代会期间,各代表团作为联系代表的前沿阵地,把好“第一关”,对代表拟提交的建议从合法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查把关,对建议中出现的格式、文字等明显问题予以纠正,对内容不完整的建议补充完善。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严格会审,按照“精准、全局、公正、可行、规范”五大原则的基本要求,对代表建议逐一进行审查。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的建议,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宣讲及解释工作。通过审核把关,既充分尊重了代表提出建议的权利,又有效提高了代表建议的质量。

把好建议办理环节

确保建议落到实处

建章立制,提高责任意识。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办法,为建议办理工作立规矩、定标尺,从制度上厘清主办、协办单位各自任务,确保办理工作规范有序。“一府一委两院”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主要领导靠前部署,一线指挥,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建议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将办理任务逐项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人员,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保质量”。

联络互动,优化办理方法。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建立并落实与代表在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机制,按照“办前协商、办中沟通、办后回访”要求,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增进提办双方良性互动。承办单位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建议办理工作,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具体意图,共同研究问题解决办法。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变“你提我答”为“双向交流”,增进与代表的了解和沟通,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各尽其责,强化责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承办单位的工作任务和时限。办理过程中,“一府一委两院”领导定期听取各承办单位工作汇报,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各承办单位坚持务求实效,注重将代表的建议融入回应群众关切中,根据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类型,通过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确保每件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对条件已具备的,及时给予办理;对短期内不能彻底解决的,纳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保代表建议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好建议督办环节

力促建议按时兑现

分析研判,重点推进。人代会结束后,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集中分析研判,选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关注度高、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科学谋划、统筹安排、重点推动。建立起由常委会领导,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跟踪督办,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办理的大督办格局。

督促检查,跟踪问责。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完善代表建议办前、办中、办后的全过程督办闭环管理。“一府一委两院”结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充分利用效能问责和考核激励两项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台账,全面实时掌握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对建议办理进展缓慢的承办单位,查摆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并下发督办提醒函,及时预警;二是听取建议办理滞后单位专题汇报,列入年度考核负面清单,督促快速办理、全力推进;三是依据《新郑市效能调查问责实施办法》,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办理进展缓慢的承办单位和负责人实施约谈、问责。

精准施策,督导促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部门和代表的沟通联系,听取承办单位关于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建议办理工作动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定期向常委会和代表通报建议办理情况;另一方面,围绕责任是否落实、制度是否健全、程序是否合规等关键核心,重点协调解决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办理进度滞后的单位,及时协调督导,加快办理进度;对相对复杂的问题,通过召开协调会进行督办,确保代表建议工作按时推进,高质量办理和落实。

把好建议评价环节

提升建议办理质效

完善评价机制,公开测评结果。对以往“署名代表满意即满意”进行延伸和拓展,引入多方信息来源及评价机制,综合评判后对议案建议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认定。在人代会审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前,由主任会议成员分别牵头,组织人大代表通过“听、看、问、评”的方式,听取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实地察看建议办理现场,当面询问建议办理办法,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开。推动评价由“内部循环”向“开放问效”,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转变。

强化职责意识,严肃追责问责。对“能办不办,办而不实,办而不结”的代表建议列入“回头看”范围,交承办单位持续整改,整改结束后,再问效,再评价。对整改期限内态度不端,履职不为,办理不力,质效不高的具体承办责任人和部门分管领导予以警示和督促;对测评结果不佳的承办单位,敢于动真碰硬“亮红灯”警示,依法启用刚性监督手段,促进建议办结见效。

开展评优表彰,激发履职热情。对代表提出建议、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情况进行评定,形成年度优秀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名单,经主任会议研究,将优秀建议记入人大代表履职档案,作为代表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优秀代表建议及先进承办单位进行集中报道,通过多元媒介向外推广,讲好代表履职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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