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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专题询问 推动政府积极作为

作者:郭颖欣 编辑:崔斌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06-12

询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法定形式和重要方式,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坚持把专题询问作为拓展监督工作广度和深度的履职利器,不断探索、创新、完善专题询问方式方法,先后组织开展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能源综合示范市建设专题询问,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有效推动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作为、主动履职。

精耕细作,专题询问在规范中提质

精准锚定靶心,让问题“选得对”。一是议题选择注重“准”。吴忠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题询问工作,每次询问前都专题研究确定议题,坚持把事关全局和工作大局的问题、代表和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作为专题询问议题选择的标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二是问前准备注重“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功夫下在询问前,专题询问议题一经确定,相关工作委员会开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各委办全员参与,主动认领任务并分头落实。同时,在专题询问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专业知识辅导,为开展精准调研、找准问题、高质量审议做好充分知识储备。三是问题确定注重“实”。精准确定问题是做好专题询问的关键,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到把情况摸准、问题找准。

严把流程关口,让过程“走得实”。一是明确问答权责。为确保专题询问的严肃性,要求分管副市长和与询问议题相关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询问人采取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安排前期参与调研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代表认领主任会议确定的问题进行提问。二是细化现场规则。采用“一问一答”“追问补答”相结合的方式,要求提问直指问题本质、不回避矛盾,应询方直面问题、不推诿塞责。最后,由分管副市长就下一步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从3次专题询问的现场情况来看,询问人开门见山直击问题,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都能诚恳应答,不遮掩不护短,使询问更深入、更有力,增强了询问效果。三是强化环节管控。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主持询问,安排专人记录要点,对超时、跑题等情况及时提醒,确保现场紧凑高效、务实有序。专题询问议程结束时,主持人对询问会议及整个询问工作情况作出总结,同时要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务必落实询问会上的承诺,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及时完成整改。

紧盯整改落地,让成果“落得牢”。一是及时做好审议意见转交工作。专题询问结束后,相关工作委员会将问题及意见进行归纳和整理,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提交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转交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并由相关工作委员会对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项内容不漏不缺、整改措施有效可行。二是持续抓好审议意见督办落实。专题询问审议意见涉及范围广、关联部门多。为了确保督办工作及时、精准,常委会对督办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将整改落实事项明确到对口委办,避免了一委督办精力不足、跟进不够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督的工作合力。三是严格落实审议意见反馈机制。为杜绝问后悄无声息、不了了之,适时召开专题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现场提出建议处理意见,集中讨论决定是否通过。未通过的,责成有关单位继续研究落实,三个月内再次召开专题主任会议听取并研究处理意见,仍未通过的,提请常委会会议启用质询程序,形成了“询问—梳理—交办—办理—跟踪—落实”的闭环。

笃行实干,专题询问在履职中增效

监督刚性显著增强。专题询问的生命力在于调研实际工作、询问实际情况、跟踪实际效果。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转交后,促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自觉将工作置于人大常委会监督之下,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如2024年专题询问后,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督查督办作用,组织发改、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对专题询问后反馈的大气污染等141个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有力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问题,促进了环境质量改善。

部门责任持续压实。专题询问的刚性表现为对具体问题有的放矢地提问,应询者的回答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从3次的专题询问成效来看,被询问部门普遍反映专题询问“问得尖锐、答得脸红”,推动其从“等问题”转向“找问题”,针对一些“老大难”问题,推动责任部门从“单打独斗”到“协同联动”。如2024年针对水污染防治不力问题,制定了《吴忠市入河(湖、沟)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对513个黄河干支流、重点排水沟入河(湖、沟)排污口进行了集中整治,整治率100%。

民意渠道有效拓宽。专题询问有更强的直接性和互动性,通过广泛开展调研、问卷调查、邀请专家与群众参与,在准备、实施、跟踪等环节以及与应询人之间的互动,不仅实现了民意渠道的“物理拓展”,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度延伸”,这种“开门请进来”的方式,让人大监督不再局限于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单向互动,而是变成汇聚民智、回应民需的多方共鸣,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良性循环。

持续深化,专题询问在创新中拓展

强化问前准备,夯实专题询问基础。在专题询问前要做足功课,加强调研,选准题目,找准症结,准确传达人大代表和群众集中反映的心声。在年初确定专题询问议题后,要及早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年度监督计划,组织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早一步掌握最真实、最具体的情况,收集到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问题,确保把问题找准找实。此外,要借助外脑,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健全咨询专家库,在开展问前调研时邀请相关专家全程参与,以提高专题询问的质量和深度。

强化会议组织,规范专题询问程序。专题询问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后进行,应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对需纳入会议询问的重要性、关键性问题进行分析归纳,确定提问人,提前为提出询问问题做好充分准备,避免问得不准、问得不深、问不出效果。正式询问时,提问者应围绕会前确立的询问内容逐一提问,做到尊重客观、真诚理性。应询单位相关负责人要精心做好应询准备,认真听取意见,正面回答询问。专题询问议程结束时,会议主持人应对询问会议及整个询问工作情况作出总结,要求明确整改责任,为确保改进落实奠定基础。

强化问后监督,提升专题询问质效。专题询问的目的是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要注重“问”“责”并重,及时对办理或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满意度测评来确定该项工作的后续措施。如果对办理情况不满意,常委会可以再次听取和审议该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必要时可启动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罢免等更具刚性的监督手段,确保专题询问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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