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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基层立法“汇民意” 构建民主“微景观”

作者:闫一鸣 赵祯祺 编辑:林娜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发布时间:2026-06-12

生态环境法典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距北京千里之外的青岛市黄岛区的群众对此格外关注。2021年7月,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2025年法工委围绕这两部法律,征求过黄岛区群众的意见,大家盼望着自己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所提的意见能够被吸收采纳。

2025年10月,黄岛区人大常委会联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围绕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中涉海岸带条款,针对黄岛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通过实地调研走访、面对面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及人大代表意见,征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海洋发展等部门和海青镇等23个镇(街道)、山东倡通律师事务所等10家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从海岸带保护和利用的现状、海岸带保护存在的困境、涉海岸带条款的立法建议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上报国家立法机关,为制定生态环境法典提供了参考。

据了解,黄岛区的长江路街道作为核心区域,约有人口46.8万,居住在此的少数民族有42个、外来人口较多。近年来,长江路街道积极统筹40个社区、400余家企业及学校资源,打造互嵌式社区空间和智慧服务平台,助力300余名少数民族群众创业,推动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同心协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2025年8月,为配合全国人大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工作,黄岛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区域实际,以辖区长江路街道为“小切口”,“解剖麻雀”式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家庭,充分收集民意。群众提出的“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创新成果上升为法律”、“充分借鉴地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立法实践”、“规范各民族之间的法律关系”等立法建议,被吸收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作为山东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持续拓展平台功能,全力构筑集建言站、助推器、宣传台于一体的法治实践阵地;服务立法、推进守法、赋能治理,逐步探索出了党委领导、人大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基层立法联系工作扎实推进,累计完成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128部法律法规的意见征询任务,上报立法意见建议3359条。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反映立法诉求的意愿和热情持续高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故事更加丰富。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征求意见期间,黄岛区隐珠街道双珠路社区退休教师秦四海根据自己日常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了解,走访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结合小区周边无障碍环境建设实际情况,提出了“加快科技研发”、“创建无障碍示范区”等立法意见,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吸收采纳。

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黄岛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书面征集、线上征集、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群众、人大代表、海洋发展局、沿海镇(街道)进行交流,征集到修改建议36条。其中,区人大代表、青岛聚大洋藻业集团董事长吴仕鹏结合企业实际,提出了“保护海藻场和海草床”、“科学增殖放流”等意见建议,被吸纳到法律中。

在高效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意见征询任务的基础上,黄岛区人大常委会还作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和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参与地方人大立法工作。

在征求关于《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时,双珠路社区、南岛社区、星光岛社区等立法信息采集点以“马扎议事”、“小院议政”、“岛主议事”的多元化、接地气形式,征集社区居民提出的“明确外卖平台、送餐人员的责任”、“食品容器要符合国家标准”等21条修改意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青岛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时,专门委托黄岛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调研,区教育和体育局、珠海街道等单位和市民群众薛惠丽、王慧慧、王涛等积极参与调研,提出的“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标注体育设施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安全警示标志”等25条修改意见中有12条被吸纳。

未来,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今天做最好、明天做更好”的奋进姿态,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使群众“原汁原味”的立法意见建议直达立法机关,积极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微景观”和“显微镜”,为民主法治实践画卷继续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