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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黄纸页上的初心回响

作者:覃丽琴 编辑:林娜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16

深耕档案保护、价值鉴定、史料编研一线多年,我日日与泛黄卷宗、老旧史料为伴,在恒温恒湿的档案库房中触摸城市岁月肌理,在逐字逐句的史料考据中溯源邕城发展脉络。那些跨越岁月的文书、影像、名册,默默镌刻着人大制度在广西南宁的发展轨迹与完善历程,生动诠释着“人民当家作主”的不变初心。

2026年,恰逢南宁市获批地方立法权40周年。1986年,南宁市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开启了贴合城市实际、回应群众需求的定制化法治治理之路。四十年来,一部部饱含邕城温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成为这座城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生动的实践注脚。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的重大原创性理念。在南宁,这一理念绝非抽象理论,而是深深植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动实践沃土。

今日,我们透过泛黄纸页与珍贵历史瞬间,聆听初心回响,见证七十余载光阴,如何将“人民”二字,深深镌刻进南宁的城市血脉。

1954年:腰鼓声中的民主启航

1954年初夏,南宁老城骑楼之下,阵阵腰鼓声响彻街巷。市民自发沿街伫立,扶老携幼、翘首以盼,热烈欢送首届市人大代表赴会履职。铿锵鼓点、阵阵掌声与真挚欢呼交融,勾勒出新中国成立初期邕城百姓拥护人民民主制度的鲜活图景。时光荏苒,老城旧貌换新颜,但翻开这张泛黄的馆藏老照片,当年的鼓点与热忱依旧历历在目、声声入耳。这朴素热烈的群众欢送场景,是南宁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初回响,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地邕城最质朴、最真挚的开篇序章。

1954年6月,南宁市首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场。

1954年6月24日至7月1日,南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大会共有代表209名。这209个数字的背后,是南宁历史上首次全民普选的浩荡民生工程,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南宁正式落地生根。

馆藏《南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静静陈列,册页边角磨损、纸面泛黄,却完整留存着岁月印记。名册之内,代表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等信息工整详实、清晰可辨。七十余载岁月更迭,部分字迹虽渐模糊,但每一位代表都曾承载着群众重托,在万众期盼中走进会议礼堂,见证南宁人民民主制度的崭新开端。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正式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七十余载风雨兼程,这本泛黄的代表名册妥善珍藏于标准化档案库房,209名代表的名字,字字千钧、承载民心,汇聚成“人民至上”的初心底色。

1980年:岁月沉寂后的制度重启

翻阅库房馆藏档案,1966年至1980年间的人大卷宗体量单薄、记录稀疏。这十余年间,受时代因素影响,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一度停滞,城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陷入漫长沉寂。山河变迁、城市迭代,邕江长虹卧波、街巷日新月异,而属于邕城百姓的民主议事、参政履职渠道,却暂时按下了暂停键。

1980年6月,南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场。

1980年6月21日,南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此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专门办事机构,标志着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恢复运行,全市人民民主政治生活重回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邕城民主法治建设迎来崭新转折点。

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关于市辖区、人民公社直接选举和市七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报告》中,翔实记载着基层民主复苏的生动图景:“在选举日,各选举大会和投票站张灯结彩,呈现出隆重热烈的气氛,广大选民政治热情高涨,出现了许多动人的事迹和感人的场面,如关东街百岁老人……关心选举,亲自到投票站投下庄严的一票……”寥寥数语,引出了一段温暖的故事。那位百岁老人或许并不知道,自己亲身参与的这次选举,正在开启一段新的历史。

本次换届选举,全市登记选举人口616723人,选民总数401998人,共划分选区1304个,377176名选民有序参与投票,参选率达93.82%。超高的选民参选率、饱满的群众参政热情,为沉寂多年的邕城民主法治建设注入全新活力,书写了南宁民主制度重启复苏的崭新篇章。自此,人民代表履职尽责的脚步,再度在邕城大街小巷响起。

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设立,标志着南宁市民主法治建设迈入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新阶段。1980年至1990年十年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精准施策,审议通过75项决议、决定,以制度化成果回应民生期盼、赋能城市治理。其中,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市城市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市城市卫生管理的若干规定》及《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议》;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市城市交通管理的若干规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南宁市防洪堤管理暂行办法》。一项项贴合城市发展、贴近群众生活的制度规范,绝非冰冷的治理条文,而是南宁践行人民民主、守护民生福祉的郑重承诺,彰显了“民有所呼、政有所应”的治理温度。

1987年:地方立法赋能城市善治

1986年,南宁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南宁自此拥有了结合城市实际、制定专属治理规范的法治权限,开启了“量身定制”的属地法治治理新征程。次年,南宁地方立法迎来里程碑式成果:《南宁市城市噪声管理的若干规定》经南宁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1月3日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自198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南宁获批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从获批立法权到落地首部实体法规,仅历时一年,充分彰显了南宁以立法赋能城市治理、回应民生诉求的速度与担当。该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南宁市人大工作从程序性议事履职,迈向实体性法治规制的全新阶段,地方立法赋能基层治理的效能初步显现。

翻阅这份珍贵的法规档案,七章二十二条的细致条文,清晰划分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基建施工及其他四类城市噪声管控范畴,精准对接城市治理痛点、民生关切难点。其中法规第十二条明确划定静音时段,严禁每日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开展扰民施工作业。这项贴合民生需求的“午间、夜间静音”规定,历经四十载,至今仍在实施,持续守护着邕城千家万户的安宁生活。

从群众反映的噪声扰民烦心事,到人大调研立项的立法议题,再到正式出台落地的地方性法规,全过程闭环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地方立法从来不是脱离群众的“庙堂”事务,而是倾听民声、汇聚民智、纾解民忧的民生实事。首部实体性法规的落地,让“为了人民”的治理初心有了坚实制度载体,让“依靠人民”的治理路径有了清晰法理支撑,让“造福人民”的治理承诺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民生成果。四十载岁月流转,静音条例持续护航城市宜居环境,生动印证-全过程人民民主从来不是抽象概念,而是镌刻在每一部地方法规里、浸润在每一项治理举措中的民生温度。

2026年:赓续初心 满载民意再出发

2026年2月8日至10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胜利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代表487名。大会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75件、建议347件,每一份议案建议均源自基层一线、承载群众期盼。大会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年度计划、预算报告,科学划定全年发展目标、精准部署重点工作,为南宁高质量发展绘就清晰“施工图”。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的民意民智,通过规范履职流程转化为法定议案;代表表决的每一次按键,承载着人民的信任与重托;大会通过的每一项决议,激荡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磅礴力量。

从1954年209名代表承载全民重托启航,到2026年487名代表履职尽责担当;从街巷腰鼓欢送代表的朴素热忱,到数字化平台汇聚民意的高效便捷,七十余载接续奋斗,南宁以扎实履职实践,书写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邕城答卷。回望来路,从邕江骑楼老街的民主萌芽,到面向东盟开放前沿服务国家开放大局的成长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邕城大地深深扎根、枝繁叶茂、硕果累累。如今,全过程人民民主早已深度融入南宁城市血脉、嵌入城市治理全过程、覆盖民生服务各领域:它镌刻在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的地方性法规之中,彰显在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履职为民的脚步之下,映照在千万邕城百姓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笑脸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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