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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敲门声”到“立法语”

——晋宁人大“家访”机制写入省级法规

作者: 编辑:刘晶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06-23

2026年5月28日,《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经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人大代表可采取“入户家访”方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这一法条的直接源头,正是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深耕多年的基层探索。

此次修法着力拓展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将晋宁人大沾着“泥土气息”的“家访”实践,提炼升华为全省通用的法条规范。过去,代表联系群众常囿于固定接待日和封闭的联络室,办公桌拉开了距离,听到的往往是“过滤后”的声音。2022年1月,晋宁区在县级层面率先破局,构建“双向下沉”传导链:常委会组成人员走出机关家访代表,纾困解难;代表走出会议室家访选民,在堂屋院坝捕捉原汁原味的民意。

数据见证了质的变化。2001年至2005年间,晋宁人大常委会通过传统走访座谈开展“双联系”,仅收集梳理意见建议564条;而自2022年系统推行“家访”制度以来,短短四年,全区204名代表累计叩门11122次,带回建议10019件,推动2229件民生实事落地,推动“两个联系”更好畅通民意。晋宁还配套设定“四必访”精准锁定对象、“三定三包”压实责任链条,确保每一次敲门都有落到实处的回想。

从“院坝家常”到“省级法条”,变的是层级,不变的是对民意的敬畏。代表敲开的不仅是家门,更是群众的“心门”;立法机关将“家访”入法,确立的不仅是规则,更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坚定自信。在晋宁,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再是抽象术语,而是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真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