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李高兴 编辑:崔斌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06-23

李高兴
江西省上饶市
人大常委会主任
地方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实践载体,肩负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地方人大提升履职效能、彰显制度优势、树立公信力和权威性的现实举措。江西省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正确政绩观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秉持对党忠诚、为民尽责的初心使命,笃行实干、担当善为,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过硬实绩。
坚守政治忠诚
锚定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方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人大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上饶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深刻理解“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不断筑牢思想根基、强化行动自觉,从根本上保证政绩观不偏向、不走样。
站稳人民立场
校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基准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履职等各项工作中,始终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用心用情依法履职。大坳水库承担着上饶市中心城区及沿线乡镇120万名群众的饮水保障重任,是名副其实的“民生水缸”。引水工程投用后,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出台《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常态化听取水源保护工作汇报,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集中视察等多种监督方式,紧盯法规落地、举措落实,守护好“一湖清水”。大坳水库水质持续保持在Ⅰ类标准,以法治监督守住了群众饮水安全底线。
坚持真抓实干
彰显正确政绩观的实绩底色
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更是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自2022年以来,上饶市人大常委会持续紧盯《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下沉一线开展精准监督。检查组坚持重心下移、直面市场主体,通过交叉暗访、专题询问、实地视察等方式,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各县(市、区)走访调研,累计走访市场主体5079家,面对面倾听发展诉求,共收集各类问题、意见建议6203条。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集中交办问题清单,并开展专题询问,以钉钉子精神逐项督促整改,着力破解涉企执法不规范、办事流程烦琐等堵点难点问题,全力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得到广大企业一致认可。
强化法治保障
筑牢正确政绩观的制度根基
践行正确政绩观,离不开坚实的法治支撑与制度保障。上饶市人大常委会精准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创新性定位,紧扣全市发展大局和治理需求,把提升立法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先后制定《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上饶市婺源传统风貌保护传承条例》《上饶市矿区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等18部地方性法规,以良法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在法律实施监督上,创新构建“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整改交办+跟踪督办”全链条闭环机制,采取明察暗访、点位抽查、委托检查等多种形式,对22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着力破解法律法规“落地难、执行弱”等问题,推动法治效能充分释放。针对行政争议化解这一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创新监督模式,同步听取审议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三项专项报告,推动建立三者有机衔接、协同发力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
发挥制度优势
激活正确政绩观的源头活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贯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流程。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不断拓宽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渠道,让民意民智贯穿人大履职各环节。在法规制定、计划预算审查、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中,综合运用调研走访、专家论证、公开咨询、立法听证等方式,广纳民意、广集民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2022年起,全市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构建起“群众提、政府谋、代表决、人大督、全民评”的完整工作链条。这一机制顺利实现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深刻转变,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生根,持续为正确政绩观注入鲜活生命力。
淬炼过硬队伍
锻造正确政绩观的中坚力量
地方人大在区域治理体系中地位重要、影响广泛,履职导向与工作作风具有鲜明示范引领作用。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在全市人大系统深入开展作风提升专项行动,出台6大类20条务实举措,以作风大转变推动效能大提升。持续优化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监督问题清单销号管理等15项制度,废止不合时宜的工作评议办法等22项制度,以制度提质推动履职规范化、运行高效化。统筹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专题辅导、业务培训、青年干部交流研讨,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不断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将履职实效、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度作为核心考核指标,融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组织考评与群众评议,全面客观检验工作成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工作导向,引导全体人大工作者以过硬作风践行正确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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