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娥:发挥专业优势 践行代表使命 全力守护孕期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
作者: 编辑:赵佳敏 来源:中山人大 发布时间:2026-06-23
陈金娥,广东省中山市十五届、十六届人大代表,广东香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履职以来,她始终坚守“专业素养+民本情怀”履职理念,常态化下沉基层一线,用心收集群众急难愁盼。领衔提出《关于加强学校周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获评年度政府重点督办建议;持续推动慢病患者便捷就医、三甲医院普及线上诊疗、机关事业单位错峰对外开放内部停车场等一批惠民举措落地见效。深耕基层法治宣传与群众维权工作,牵头处置的孕期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案例获评2025年度中山市人大代表履职优秀案例;创新参与“普法+咸水歌”特色法治宣传展演,打通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直达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多年来,她扎根基层、俯听民声,以过硬法律专业素养履行人大代表法定职责,以深厚为民情怀彰显法律工作者社会责任。
人大代表承载人民重托、肩负法定履职责任。作为连任基层人大代表、专职执业律师,陈金娥始终恪守“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庄严承诺,依托长期积累的法律实务专长,扎根基层维权、民生服务一线,主动靠前调处群众权益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桩桩民生实事、一件件维权案例,生动展现新时代基层人大代表实干履职鲜明底色。全程跟进、专项帮扶孕期女职工依法维权,切实维护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的实践,是她依法履职、为民解忧的典型缩影。
下沉一线察民情
找准为民履职切入点
2025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部署推进代表常态化履职阵地提质增效工作,持续畅通代表就近联系、常态化服务群众渠道。市法律援助处同步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法律援助·暖心护航妇女权益”专场接访活动。陈金娥主动统筹协调律所业务,全程驻点参与面对面公益接访,近距离倾听妇女群众诉求,细致摸排各类劳动维权堵点难点。

接访期间,辖区企业女职工邱女士前来求助。邱女士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一年有余,日常工作勤勉尽责、工作表现良好。用人单位知晓其怀孕后,多次安排不合理工作任务,变相施压增加负担;在未与邱女士协商、无合法解除事由的前提下,单方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仅同意支付两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补偿,要求其立即离岗。该行为严重侵害女职工孕期特殊劳动权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特殊劳动保护的法定条款。

依托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履职职责,结合多年法律执业专业判断,陈金娥清晰认识到,本案不只是单一劳动纠纷,更事关劳动法律法规落地执行、职场就业公平、妇女特殊群体兜底保障。她第一时间登记群众诉求,将该维权事项列为重点跟进履职事项,统筹整合法律专业服务资源与人大代表监督渠道,全程牵头跟踪处置,切实为群众化解维权难题。

融合双重身份履职
以专业力量保障群众权益落地
接访过程中,陈金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连心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耐心安抚邱女士焦虑情绪,充分体谅孕期群众特殊身心状况,逐条梳理用工全过程事实、逐项核实日常工作细节,厘清矛盾症结、锁定案件争议焦点、梳理维权关键证据,扎实做好前期走访摸排,以严谨、耐心、细致的服务赢得当事人充分信任。

面对邱女士的求助,陈金娥统筹融合人大代表监督职能与执业律师法律服务职能,不局限于完成个案公益代理,更将本次维权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展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的重要履职实践,闭环推进全流程维权工作。一是全面取证固证,夯实维权基础。指导当事人系统归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孕期医学诊断证明、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书面材料等全部佐证,形成完整连贯、具备法定效力的证据链,为依法维权筑牢事实支撑。二是精准适用法律,明晰维权诉求。对照女职工“三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事实综合研判,协助当事人依法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足额落实孕期各项劳动待遇等合法诉求;同步依托代表身份开展履职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纠正违法用工行为、健全规范用工管理制度。三是庭审同步履职,强化法律实施监督。仲裁庭审环节,她兼顾双重身份依法履职:以执业律师身份规范开展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清晰界定劳资双方法律权责;以人大代表身份现场监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细致阐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立法初衷与司法实践导向,客观驳斥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的不合理主张,坚守职场公平底线,以专业法治力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人大代表法治为民的责任担当。
代表感言

“立足法律专业本职,扛起人大代表法定职责,下沉基层一线、坚守为民初心,是我履职路上一以贯之的追求。维护好每一名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好妇女、职工等特殊群体切身利益,是人大代表最基础、最本分的职责。我将持续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常态化下沉基层察民情、听民意,闭环处置各类民生权益纠纷,把群众维权小事办细致、民生实事办扎实,用心守护公平有序就业环境,助力基层法治建设提质增效。接下来,我将始终坚守为民履职初心,统筹用好法律专业能力与人大代表监督职能,持续深入基层解民忧、护民利,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到维权服务各环节,持续护航妇女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以久久为功的实干践行人大代表神圣使命,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法治建设纵深推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贡献全部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