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提交办督评”闭环 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
作者:梁中磊 陈超卿 任秀 编辑:崔斌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07-02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履职形式。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既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更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河南省新乡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代表法中关于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的相关规定,抓牢抓实“提交办督评”五个环节,健全完善机制、优化服务保障,确保代表建议办理事事见效、件件落实,切实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创新提出机制
确保代表建议高质量“提”
代表建议的质量直接决定办理工作的质效。建立培训交流引导机制。坚持将撰写代表建议作为一门基础课、必修课进行专题培训,通过组织经验交流、共享建议优秀案例等形式,帮助代表掌握撰写建议的方式方法,使代表提出建议更加规范。建立对口沟通协调机制。根据行业特征、专业背景,安排相关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帮助代表了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使代表更加明确把握方向。建立社情民意征集机制。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情民意征集平台,依托新乡人大微信公众号、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154个人大代表联络站,收集群众关注热点,系统梳理分类,服务代表全面了解群众关切,使代表反映民意更加充分。建立建议初稿协助机制。每年人代会前,以“标题简明完整、主题一事一议、正文结构合理、措施具体可行”为标准,对代表建议初稿进行协助,搭建承办单位办理人员交流平台,帮助代表修改完善建议内容,确保建议切口小、靶向准、可操作,使代表建议成效更加明显。
创新交办形式
确保代表建议高质量“交”
建议交办精准对接是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的前提。线上“预交办”。每年人代会上,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代表建议批办组,及时将代表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对照建议内容和部门职责,初步确定主办、协办单位,并通过“智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系统预交办。对承办工作有异议的,由预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申请改办,经会商研判,最终确定办理单位。线下“重点交”。对于一些综合性较强、承办部门多、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搭建协商平台,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深入分析研判,找准建议反映的关键问题,合理界定承办主体,及时提出协办意见建议,协商确定主办、协办单位,并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重点交办,确保建议交办精准。会议“集中交”。市人代会后,与市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通报上一年度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办理答复代表建议优秀案例,集中向承办单位交办本年度代表建议,做到清单式交办、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
创新办理方式
确保代表建议高质量“办”
把代表反映的民意诉求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机关各方面工作中,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汇聚办理落实的合力。强化制度引领。修订完善《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办法》,规范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督办等程序,督促承办单位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科室具体办”。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提高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协同办理。针对内容多、范围广、问题复杂、涉及多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召集相关承办部门,协同会商办理,共同研究方案,定期跟进调度,推动各承办单位将办理任务落到实处。强化代表参与。督促承办部门严格落实“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工作机制,即:办理前,主动约见代表,充分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办理中,邀请代表参与调研、座谈,共商解决方案;办理后,及时面见代表反馈结果,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使办理工作既重视办理结果,也重视办理过程。
创新督办方法
确保代表建议高质量“督”
创新建议督办方式方法,构建“两督一接待一回访一公开”督办机制,不断提高重点建议办理质效。坚持“重点督办”与“对口督办”相结合。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合制定《关于市人大代表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的实施意见》,每年主任会议研究确定10至20件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明确每件重点督办建议的领办督办市级领导;每年交付各专工委对口督办建议清单,形成“常委会集中交办、市级领导领办督办、各专工委对口督办”的代表建议督办模式。常态化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将重点督办建议办理作为主任接待代表日的主要选题,每年印发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安排,协调解决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办理一类建议,推动一方工作”的高位引领和示范推动作用。坚持定向回访。通过线上征集、电话回访,准确掌握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针对代表反馈的问题,及时函告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建立工作台账,跟进办理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坚持公开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在新乡电视台开设“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栏,持续跟踪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高质量办理。
创新评价体系
确保代表建议高质量“评”
为调动代表“提”的积极性和承办单位“办”的主动性,建立建议评价激励机制,推动代表建议“提出质量”和承办单位“办理质量”双提升。创建代表建议办理“双签字”机制。每年8月,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工作,每件代表建议由领衔代表和对口督办部门,分别从各承办单位的重视程度、沟通情况、邀请代表参与办理情况、问题解决情况、答复及时性和针对性等方面进行“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评价,并签字确认。对“基本满意”和“不满意”评价意见较为集中的单位,针对性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办单位切实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创建代表建议“双十”优秀案例评选机制。每年评选10件代表建议优秀案例、10件办理答复代表建议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广泛宣传,进一步激励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促进办理单位更好地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创建满意度“双测评”机制。每年年初,确定3至5个承办单位向常委会报告办理工作情况,接受满意度测评;每年年底,组织召开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测评会,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进行逐件测评,将满意度低于60%的发回重办,推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解释型”向“解决型”全面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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