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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调研检查工作 提升人大监督质效

作者:赵艺婷 编辑:赵佳敏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2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的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法定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优化调研检查工作,切实提升人大监督工作质效。

强化思想引领

筑牢调研检查作风根基

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改进调研检查作风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在思想淬炼、理论武装、警示教育上下功夫,推动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以优良作风保障调研检查工作。

树牢问题导向,摒弃形式主义调研作风。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实事求是、问题导向、群众路线等原则。在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中,牢固树立调研检查的目的是解决问题的工作理念,将轻车简从、务求实效纳入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调研检查不搞层层陪同、不预设路线、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秩序,切实把精力集中在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提实建议上。

深学减负规定,夯实思想教育学习基础。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带头学、干部全员学、联系实际学,通过专题研讨、辅导讲座、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推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

常态警示教育,端正政绩观筑牢思想防线。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选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组织机关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典型案例纠正干部认知偏差、端正政绩观,引导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从思想深处想清楚“政绩为谁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

强化统筹协调

做实调研检查全过程管理

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全流程精细化安排,将统筹规划理念贯穿调研检查各环节全过程。

调研检查前坚持谋定而后动。常委会办公室在制定年初工作安排时,对全年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统筹谋划,确保年度计划科学合理、重点突出。建立动态调整议题库,各工作委员会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深入研究全市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综合考量代表意见建议,科学确定调研选题。议题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中心工作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补充完善,确保调研检查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调研检查中坚持精干务实。组建专业调研团队,打破工作委员会单打独斗局面,构建由人大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和专业人士组成的复合型调研队伍。针对财经、法治、环保等专业性强的议题,邀请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参与,提升调研专业深度和水准。扩大代表参与度,邀请相关领域、熟悉情况的代表参加视察调研,为监督工作贡献代表力量。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实地察看、随机走访、问卷调查、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做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定点与随机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

调研检查后坚持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问题建议反馈全链条机制。调研结束后,及时梳理汇总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调研报告坚持问题导向,既总结成绩和经验,更注重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审议意见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反馈“一府一委两院”,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强化跟踪督办,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相关工作委员会对口跟踪监督,定期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及时对整改成效进行评估和再监督,确保问题真整改、改到位。

强化制度建设

构建统筹规划长效机制

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用制度规范流程、用机制保障运行,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调研检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供坚实保障。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实行“合并同类项”管理,建立周统筹机制。每周由常委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各工作委员会对拟开展的调研检查项目进行统筹整合,统一审核、统一平衡、统一调度。对涉及相同领域、相近内容的项目合并管理,对时间地点冲突的协商调整,避免多头部署和扎堆调研。对未按规定报备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对内容相近、时间冲突的项目,及时协调合并或调整。建立跨部门联合调研制度,对涉及多个工作委员会、科室或涉及多个领域的综合性议题,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工作委员会、科室共同参与,组建联合调研组,实现资源整合、成果共享。

健全全程管控机制。建立调研检查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的全过程管控机制。事前,各工作委员会、各科室需填写调研检查备案表,明确调研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报办公室审核备案。事中,办公室可随时了解调研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事后,各工作委员会、各科室应及时提交调研检查情况报告,对调研成效进行自我评价。办公室定期对各工作委员会、各科室调研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规范成果运用机制。建立调研成果分级分类处理机制,既聚焦具体问题,推动“一府一委两院”立行立改,又注重从全局性、战略性高度提炼建议,将高质量调研报告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成果,以专报形式报送市委决策参考;对法规实施中的堵点难点,依托调研报告提出配套政策完善建议,为法规修订提供依据;对实践中涌现的典型经验与创新做法,通过“乌兰察布人大”等平台及时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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