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作者:丁恒星 董沛 编辑:赵佳敏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26-07-24
2026年6月,党中央召开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正式提出并系统阐述习近平党建思想,其核心内容集中凝练为“十四个坚持”,其中“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为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高质量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既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关键抓手,更是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党治党治理效能的根本路径。
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亟须高质量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标志着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入体系化推进的新阶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部署,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在新时代实践中的深化发展,也标志着党的建设从单一领域推进向系统集成推进、从经验治理向制度治理的深刻转型。
从实践逻辑看,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化推进,本质上是管党治党方式的一次深层次变革。这一变革突出表现为由分散治理向协同发力转变、由经验主导向制度驱动转变、由阶段整治向长效治理转变。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制度体系的基础性作用愈发凸显。党内法规制度不再仅仅是规范党内行为的工具,而是贯通党的建设各领域、各环节的制度“骨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用系统思维、科学方法推进管党治党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党的建设质量提升的关键不在于单一领域突破,而在于制度体系的系统构建与整体运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贯通各项建设任务的制度纽带。它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员行为,又通过制度整合功能,使党的建设各领域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
由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功能定位得以持续深化:既要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提供制度载体,又要依托制度统筹衔接各项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可以说,高质量制度供给,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化长效运行的基础,也是解决当前治党实践中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高质量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支撑
高质量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在新时代党的制度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枢纽性和整合性作用,其核心在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由分领域推进向体系化运行转变,并在运行过程中不断提升制度约束力与治理效能。
首先,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整合推动党的建设贯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各类法规制度在结构上相互衔接,在功能上相互支撑,共同构成覆盖党的组织生活、权力运行、干部管理和纪律约束的制度体系。这种体系化结构,使党的建设不再是各自独立的领域推进,而是在制度框架下实现整体协同。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规范权力运行、组织生活和干部管理,党内法规实现了党的建设各领域的有机衔接,使全面从严治党有了可落地、可检验、可追责的制度基础。
其次,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通过完善监督机制与责任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贯彻落实。现实中,制度效能不充分的问题,往往并非制度缺失,而是执行弱化所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要求“增强刚性约束”。落实这一要求,必须健全党内法规实施的监督机制,从遵守和执行两个层面协同发力。对遵守情况的监督,体现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大多数”延伸与对“关键少数”聚焦的有机统一。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则聚焦执行主体是否严格依规履职、担责。完善责任体系,就是要划清责任、压实责任、追究责任。责任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才知道“干什么、干不好怎么办”;责任压实了,制度执行才有刚性;问责到位了,终身问责不手软,才能形成震慑。说到底,完善责任体系就是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岗、到人、到事,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再次,干部队伍建设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实践领域。党内法规通过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日常考核与教育培训机制,推动干部管理由经验判断向制度规范转变。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同时,通过制度化培养路径,把理想信念教育、能力训练与实践锻炼有机结合,将干部成长纳入系统性制度安排之中。这一制度体系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重要保障。
最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通过监督、执行与反馈的联动机制推动治理效能转化。制度制定、制度执行、监督检查与反馈改进相互衔接,使制度运行形成动态闭环。在这个闭环中,制定是起点,为执行提供依据和遵循;执行是关键,把制度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监督是保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反馈是提升,将实践中暴露的短板和积累的经验转化为制度完善的依据。这种结构使制度在动态调整中始终保持与管党治党实践相适应的生命力。
以高质量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续完善
制度建设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断健全,关键在于持续提升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质量,实现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的协同发展与深度融合。
坚持质量导向,推动党内法规从数量扩展转向质量提升。制度建设不仅要覆盖全面,更要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制度供给的精准性与适配性。要聚焦管党治党实践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制度短板。特别是对一些原则性较强但操作性不足的规定,应尽快出台配套细则,让基层在落实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要完善备案审查、清理评估、解释反馈等工作机制,推动党内法规体系更加成熟定型。
坚持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一体推进,两者不可偏废。党内法规的制定与执行,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从制定端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明确了规划与计划、起草、审批与发布、适用与解释、备案、清理与评估等制定程序;在规划与计划方面,首次提出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保证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前瞻性。从执行端看,党内法规一旦出台,就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厅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推进执规工作,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层层压实执规责任。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一体推进,根本目的就是让每一部党内法规在制定与执行的良性互动中不断释放制度效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高质量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要落脚于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制度的意义不仅在于规范行为,更在于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和治理能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是为了把管党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转化为实际成效。治理效能的提升,首先体现在党内法规对权力运行的规范约束上。通过制度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要求,让党员、干部心中有戒、行有所止。更重要的是,这种规范能够让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从而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于强能增效,将党的组织优势、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优势。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在这一历史进程中,高质量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不仅是制度供给的重要来源,更是贯通党的建设各领域的重要制度枢纽。随着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体系化治理、制度化运行。这一深刻转变,不仅体现为制度体系的日益完备,更体现为治理能力的整体跃升。持续推进高质量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对于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增强党的组织力和执行力、提升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长远性意义。
(作者分别为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