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监督履职 守护绿水青山
作者:张旎 编辑:赵佳敏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03
近年来,云南省姚安县人大常委会聚焦主责主业,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广泛汇聚代表力量,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奋力在绿水青山间书写履职答卷。
多措并举监督
法治护航生态底色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用法治力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把落实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作为环保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连续7年在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交意见40余条,形成审议意见转政府及时办理,督促政府通过多路径提升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推进体系化综合治理。
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先后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等执法检查。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监督精准度,推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找准问题症结,及时发现和纠正那些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未经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破坏环境资源的建设项目,督促政府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树立和维护各项规划的权威性、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严肃性,确保建立严格规范、调控有序、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秩序。
坚持久久为功
绘出美丽新画卷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监督的过程中,针对年度环保重点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和部分短期内难以有效解决的问题,注重在跟踪问效上做文章,通过连续抓、反复抓、长效抓,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弃、效果不明显不撒手。
蜻蛉河是姚安人民的母亲河,曾经一段时间水体污染严重。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蜻蛉河姚安段水生态环境、蜻蛉河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环保问题列入年度监督重点和专题询问。蜻蛉河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专题询问6个月后,在2025年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议上,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对询问问题清单的办理情况。县政府采取向上申报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建设等措施对清单中的12个问题进行办理落实。目前,蜻蛉河水质从劣Ⅴ类稳定提升至Ⅳ类,全县地表水国省控断面优良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均保持100%。
2025年,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2026年,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对《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持条例》在全县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在有关职能部门总结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实地察看、明察暗访、召开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梳理形成工作建议10余条,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同时加强跟踪督办,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发挥代表作用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最了解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最清楚当地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这一优势,动员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投身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就全面推行林长制、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污”治理、蜻蛉河生态环境保护等到实地开展专题视察、调研,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脉支招”,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执法,严控污染,认真完成环境污染整治任务,扎实推进生态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生活、生产环境。鼓励代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动员广大群众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宣传者、带动者,让“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要求深入基层、落入人心。
人大代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和守护者。近5年来,县人大代表持续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人代会期间提出了“关于加大渔泡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启动实施石者河、文龙河等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关于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力度”等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交办代表建议并跟踪督办,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代表建议落实有速度,整改有力度,持续投入大额资金,实施了蜻蛉河西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城市防洪排涝、大跃进水库扩容、普登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推动了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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